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聘用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1/08
刊登起迄日 114/01/08 ~ 114/0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10556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政風室)
工作內容 1.辦理政風業務相關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電腦操作及MS-OFFICE、MS-EXCEL軟體。 3.具有辦理政風業務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可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求才訊息網頁免費下載)(2)身分證影本(3)大學以上學歷證書影本(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等資料,並於114年1月15日前線上應徵本職缺,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職缺明細頁面點擊【我要應徵】,前往【不須具公務⼈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啟動帳號後,維護「個⼈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相關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PDF檔案後上傳)。 2.請於履歷表註明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及電子信箱。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 3.本職缺係代理科員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所遺業務,聘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職務代理原因消滅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10月31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4.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5.本職缺薪資,學士畢業為312薪點,折合金額為新臺幣(以下同)42,120元,碩士畢業為328薪點,折合金額為44,280元。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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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8 ~ 114/0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政風業務相關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電腦操作及MS-OFFICE、MS-EXCEL軟體。 3.具有辦理政風業務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可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求才訊息網頁免費下載)(2)身分證影本(3)大學以上學歷證書影本(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等資料,並於114年1月15日前線上應徵本職缺,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職缺明細頁面點擊【我要應徵】,前往【不須具公務⼈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啟動帳號後,維護「個⼈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相關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PDF檔案後上傳)。 2.請於履歷表註明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及電子信箱。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 3.本職缺係代理科員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所遺業務,聘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職務代理原因消滅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10月31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4.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5.本職缺薪資,學士畢業為312薪點,折合金額為新臺幣(以下同)42,120元,碩士畢業為328薪點,折合金額為44,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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