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視導
公告日 | 11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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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06 ~ 113/11/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
職稱 | 視導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
工作內容 | 1.協助處理社會課各項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公務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2.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高度團隊合作熱忱及抗壓性。 3.具全面性思維模式,且有綜整課室業務通才經驗尤佳。 4.須配合本所不定期工作指派調整業務。 |
聯絡方式 | 1.本所視導職缺,符合資格且具意願者,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請填寫簡要自述),並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最新銓敘部審定函、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完整上傳。 2.報名人員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應徵人員甄選後如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如履歷不完整、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 3.聯絡人:許小姐,電話(02)29929891#6308。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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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6 ~ 113/1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職稱
視導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協助處理社會課各項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公務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2.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高度團隊合作熱忱及抗壓性。 3.具全面性思維模式,且有綜整課室業務通才經驗尤佳。 4.須配合本所不定期工作指派調整業務。
聯絡方式
1.本所視導職缺,符合資格且具意願者,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請填寫簡要自述),並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最新銓敘部審定函、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完整上傳。 2.報名人員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應徵人員甄選後如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如履歷不完整、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 3.聯絡人:許小姐,電話(02)29929891#6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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