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專案助理

公告日 114/01/09
刊登起迄日 114/01/09 ~ 114/0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職稱 專案助理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1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文化資產保存相關教育推廣活動。 二、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修護、科學檢測及研究、相關基礎資料建置。 三、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修護及科學檢測專業技術支援。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 二、國內外大學文化資產、美術及設計等相關科系畢業,具學士以上學歷者。 二、曾於公務機關(構)任職(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1年以上,且具備推廣活動辦理經驗及電腦基本操作、簡報作業、文書處理及溝通協調等能力尤佳。
聯絡方式 一、依「文化部約用人員管理要點」公開甄選原則。 二、應徵者應檢具以下資料一式1份,請依序裝訂成冊。 (一)履歷表(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照片、自傳、簡要自述2,000字以內)。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三)送件封面請註明「聯絡方式」、「地址」及「應徵職務」。 三、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應徵者於投件時,應註明應徵之單位名稱,以作為面試作業及後續工作安排參考,未獲通知面試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四、錄取方式,由遴選委員面試評定成績,依成績總分依序錄取正取1名,成績未達70分者為不合格,不予錄取。另視成績增列備取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通訊報名方式,自公告日起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或請至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官網(https://www.boch.gov.tw)行政公告「徵才專區」下載附件「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專案助理履歷表」填寫。 (一)請將履歷表併同個人學經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等資料各1份,以A4紙張列印依序裝訂成冊。 (二)收件截止日:民國114年1月14日(星期二)前親送本局或逕寄(以郵戳為憑)。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地址:700005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1號-文資中心修復技術科收),並請於封面註明參加「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專案助理甄選」。 七、前點事項皆需於截止當日17時前完成,始報名成功,逾期不予受理。 八、經錄取者,本局於二週內通知錄取者並辦理簽約手續,若錄取者無故未於限期內完成簽約手續,本局得撤銷錄取資格,由備取者遞補。 九、聯絡電話:(04)2217-1271,張先生。 *1.學士學歷35,775元 2.碩士學歷39,015元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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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9 ~ 114/0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職稱

專案助理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文化資產保存相關教育推廣活動。 二、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修護、科學檢測及研究、相關基礎資料建置。 三、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修護及科學檢測專業技術支援。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 二、國內外大學文化資產、美術及設計等相關科系畢業,具學士以上學歷者。 二、曾於公務機關(構)任職(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1年以上,且具備推廣活動辦理經驗及電腦基本操作、簡報作業、文書處理及溝通協調等能力尤佳。

聯絡方式

一、依「文化部約用人員管理要點」公開甄選原則。 二、應徵者應檢具以下資料一式1份,請依序裝訂成冊。 (一)履歷表(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照片、自傳、簡要自述2,000字以內)。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三)送件封面請註明「聯絡方式」、「地址」及「應徵職務」。 三、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應徵者於投件時,應註明應徵之單位名稱,以作為面試作業及後續工作安排參考,未獲通知面試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四、錄取方式,由遴選委員面試評定成績,依成績總分依序錄取正取1名,成績未達70分者為不合格,不予錄取。另視成績增列備取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通訊報名方式,自公告日起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或請至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官網(https://www.boch.gov.tw)行政公告「徵才專區」下載附件「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專案助理履歷表」填寫。 (一)請將履歷表併同個人學經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等資料各1份,以A4紙張列印依序裝訂成冊。 (二)收件截止日:民國114年1月14日(星期二)前親送本局或逕寄(以郵戳為憑)。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地址:700005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1號-文資中心修復技術科收),並請於封面註明參加「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專案助理甄選」。 七、前點事項皆需於截止當日17時前完成,始報名成功,逾期不予受理。 八、經錄取者,本局於二週內通知錄取者並辦理簽約手續,若錄取者無故未於限期內完成簽約手續,本局得撤銷錄取資格,由備取者遞補。 九、聯絡電話:(04)2217-1271,張先生。 *1.學士學歷35,775元 2.碩士學歷39,0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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