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科長

公告日 114/01/09
刊登起迄日 114/01/08 ~ 114/0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職稱 科長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9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工作內容 綜理高速公路局人事室人力科業務。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現職為單列或跨列薦任第9職等主管職務之人事人員。 四、近3年考績均考列甲等。 五、無依法不得任用、陞任或限制轉調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4年1月15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及符合條件之相關系所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影本、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最近3年考績(成)通知書影本及身心障礙證明(有則檢附)等資料掃描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聯絡人及電話:官小姐(02)29096141分機2623。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2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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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8 ~ 114/0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職稱

科長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9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綜理高速公路局人事室人力科業務。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現職為單列或跨列薦任第9職等主管職務之人事人員。 四、近3年考績均考列甲等。 五、無依法不得任用、陞任或限制轉調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4年1月15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及符合條件之相關系所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影本、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最近3年考績(成)通知書影本及身心障礙證明(有則檢附)等資料掃描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聯絡人及電話:官小姐(02)29096141分機2623。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2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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