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附屬體育高級中學
組長

公告日 114/01/09
刊登起迄日 114/01/08 ~ 114/01/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東大學附屬體育高級中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地點 國立臺東大學附屬體育高級中學(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體中路1號)
工作內容 (一)擬訂營繕工程計畫。 (二)預算編擬及申請事項。 (三)辦理工程防護業務。 (四)招標比價訂約事項。 (五)驗收修繕工程事項。 (六)車輛管理辦法之擬訂。 (七)環境之佈置、美化等事宜。 (八)管理學校警衛事項。 (九)辦理工友之管理等事宜及督導考核。 (十)協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業務。 (十一)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相關事務業務。
資格條件 (一)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並須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及相關法令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任用後發現得撤銷)。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熟諳學校採購業務、電腦文書處理。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並領有及格證書者,得優先考量。 (六)錄取人員同意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辦理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社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如有不得進用之情事,取消其錄取資格,不得異議,已發布派令者,註銷派令。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1月16日(星期四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將下列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完成後請於上班時間與本校確認【電話:(089)383629轉1521】,若送件逾期、證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均不予受理,且不另通知: 1、報名表、自傳、切結書。 (報名表、自傳、切結書請至本校網頁下載簡章後填寫)。 2、身分證正反面。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現職派令。 6、現職銓敘審定函。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者請往前補足5年)。 8、採購證書、英語能力或其他專長證明文件(無者免繳)。 (二)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傳送基本資料、逾期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本校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三)聯絡電話: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問題,請洽本校總務處楊主任,電話:089-383629分機1001;其餘問題請洽莊主任,分機152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8 ~ 114/01/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東大學附屬體育高級中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內容

(一)擬訂營繕工程計畫。 (二)預算編擬及申請事項。 (三)辦理工程防護業務。 (四)招標比價訂約事項。 (五)驗收修繕工程事項。 (六)車輛管理辦法之擬訂。 (七)環境之佈置、美化等事宜。 (八)管理學校警衛事項。 (九)辦理工友之管理等事宜及督導考核。 (十)協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業務。 (十一)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相關事務業務。

資格條件

(一)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並須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及相關法令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任用後發現得撤銷)。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熟諳學校採購業務、電腦文書處理。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並領有及格證書者,得優先考量。 (六)錄取人員同意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辦理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社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如有不得進用之情事,取消其錄取資格,不得異議,已發布派令者,註銷派令。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1月16日(星期四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將下列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完成後請於上班時間與本校確認【電話:(089)383629轉1521】,若送件逾期、證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均不予受理,且不另通知: 1、報名表、自傳、切結書。 (報名表、自傳、切結書請至本校網頁下載簡章後填寫)。 2、身分證正反面。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現職派令。 6、現職銓敘審定函。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者請往前補足5年)。 8、採購證書、英語能力或其他專長證明文件(無者免繳)。 (二)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傳送基本資料、逾期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本校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三)聯絡電話: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問題,請洽本校總務處楊主任,電話:089-383629分機1001;其餘問題請洽莊主任,分機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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