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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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08 ~ 114/01/1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5等至5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廣州街2號6樓。 |
工作內容 | 辦理綜合統計處統計相關業務。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會計、統計、經濟、財務、金融、數學、資訊或相關系所大學以上畢業。 二、熟悉微軟office工具、統計或相關電腦軟體操作尤佳。 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三親等(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有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如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自傳、最高學歷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於公告期限內線上報名,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本約僱計畫為辦理本總處職員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約僱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4年7月7日止或約僱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約僱期滿或約僱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7,800元)。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本次錄取除正取外,另酌增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聯絡人:劉小姐,聯絡電話:02-23803527。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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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8 ~ 114/01/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行政院主計總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5等至5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辦理綜合統計處統計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會計、統計、經濟、財務、金融、數學、資訊或相關系所大學以上畢業。 二、熟悉微軟office工具、統計或相關電腦軟體操作尤佳。 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三親等(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有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如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自傳、最高學歷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於公告期限內線上報名,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本約僱計畫為辦理本總處職員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約僱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4年7月7日止或約僱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約僱期滿或約僱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7,800元)。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本次錄取除正取外,另酌增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聯絡人:劉小姐,聯絡電話:02-2380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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