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聘用人員
公告日 | 114/01/09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08 ~ 114/01/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職稱 | 聘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40號8樓。 |
工作內容 | 1.老人福利機構輔導、管理及相關政策規劃等事項。 2.老人福利機構法規修正與函釋等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含)社會工作、社會福利、老人服務、長期照顧、健康管理等相關系所畢業,並具公務機關工作經歷。 2.具老人福利、長照領域工作經驗,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研究工作經驗者尤佳。 3.須熟諳word、powerpoint、excel等應用軟體。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於114年1月13日前檢附簡歷表、自傳、學經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資格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釘),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40號8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老人福利組林小姐收。信封上務必註記「應徵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老人福利組聘用人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寄件者,視同未報名。 2.本次視公開甄選結果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4.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5.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期限屆滿時,即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原因,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6.月支報酬:328薪點(新臺幣4萬4,280元)。 7.洽詢電話:(02)8979-1196分機221;林小姐。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聘用人員
113/12/11~11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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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8 ~ 114/0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職稱
聘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老人福利機構輔導、管理及相關政策規劃等事項。 2.老人福利機構法規修正與函釋等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含)社會工作、社會福利、老人服務、長期照顧、健康管理等相關系所畢業,並具公務機關工作經歷。 2.具老人福利、長照領域工作經驗,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研究工作經驗者尤佳。 3.須熟諳word、powerpoint、excel等應用軟體。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4年1月13日前檢附簡歷表、自傳、學經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資格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釘),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40號8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老人福利組林小姐收。信封上務必註記「應徵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老人福利組聘用人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寄件者,視同未報名。 2.本次視公開甄選結果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4.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5.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期限屆滿時,即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原因,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6.月支報酬:328薪點(新臺幣4萬4,280元)。 7.洽詢電話:(02)8979-1196分機221;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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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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