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行政助理
| 公告日 | 114/01/09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09 ~ 114/01/17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
| 職稱 | 行政助理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臺中市 |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秘書室(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 |
| 工作內容 | 1.工作內容:公務汽車、救護車駕駛及行政業務。 具備EMT-1初級救護技術員執照尤佳,若無需配合受訓取得執照。 2.工作時間:依勞基法第84-1條規定。日班自 8 時至 17 時(必要時需配合加班)。 3.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4.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29,351元)。 5.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
| 資格條件 | 1.學歷要求:高中、高職。 2.科系要求:不拘。 3.執照要求:具備EMT-1初級救護技術員執照尤佳,若無需配合受訓取得執照。 4.駕照要求: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 5.工作經驗:不拘。 6.語言能力要求:英語(普通)、台語(普通)。 7.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
| 聯絡方式 | 1.應徵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件影本於114年 1月 17 日前掛號郵寄「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秘書室收」,信封並註明所「應徵行政助理(小客車駕駛)」職缺,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日期為憑)。 2.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時請提供113年11月1日後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3.履歷表(含自傳)、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影本,或在台工作許可)、最高學歷證明影本、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影本。 4.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於本局網站。 6.聯絡人:周小姐,04-25265394轉7231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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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9 ~ 114/01/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行政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1.工作內容:公務汽車、救護車駕駛及行政業務。 具備EMT-1初級救護技術員執照尤佳,若無需配合受訓取得執照。 2.工作時間:依勞基法第84-1條規定。日班自 8 時至 17 時(必要時需配合加班)。 3.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4.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29,351元)。 5.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資格條件
1.學歷要求:高中、高職。 2.科系要求:不拘。 3.執照要求:具備EMT-1初級救護技術員執照尤佳,若無需配合受訓取得執照。 4.駕照要求: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 5.工作經驗:不拘。 6.語言能力要求:英語(普通)、台語(普通)。 7.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聯絡方式
1.應徵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件影本於114年 1月 17 日前掛號郵寄「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秘書室收」,信封並註明所「應徵行政助理(小客車駕駛)」職缺,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日期為憑)。 2.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時請提供113年11月1日後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3.履歷表(含自傳)、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影本,或在台工作許可)、最高學歷證明影本、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影本。 4.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於本局網站。 6.聯絡人:周小姐,04-25265394轉7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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