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1/09
刊登起迄日 114/01/09 ~ 114/0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工校街1號
工作內容 一、協編教學組行事曆及印製教師及班級課表。 二、辦理期中、期末考試及補考、模擬考相關事務。 三、協辦學(文)藝競賽相關事務。 四、協辦教學研究會、行政暨教學會議等相關事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二、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甄選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http://www.sivs.chc.edu.tw)下載。 (二)報名方式:請於114年1月13日(星期一)前,以A4影印並依序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寄達本校人事室(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地址:50075 彰化縣彰化市工校街1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請自行來電確認是否已寄達。 1.報名表。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5.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三)本次甄選報名資料恕不退還。經本校書面審核符合甄選資格者,擇優另行以電話個別通知面試及時間,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本校管理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預計114年7月30日)。本職缺係本校教務處管理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錄取者每月按250薪點支給報酬,折合新臺幣33,750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提繳退休金) (六)聯絡電話:04-7252541轉232。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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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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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09 ~ 114/0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一、協編教學組行事曆及印製教師及班級課表。 二、辦理期中、期末考試及補考、模擬考相關事務。 三、協辦學(文)藝競賽相關事務。 四、協辦教學研究會、行政暨教學會議等相關事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二、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甄選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http://www.sivs.chc.edu.tw)下載。 (二)報名方式:請於114年1月13日(星期一)前,以A4影印並依序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寄達本校人事室(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地址:50075 彰化縣彰化市工校街1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請自行來電確認是否已寄達。 1.報名表。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5.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三)本次甄選報名資料恕不退還。經本校書面審核符合甄選資格者,擇優另行以電話個別通知面試及時間,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本校管理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預計114年7月30日)。本職缺係本校教務處管理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錄取者每月按250薪點支給報酬,折合新臺幣33,750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提繳退休金) (六)聯絡電話:04-7252541轉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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