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專員

公告日 114/01/09
刊登起迄日 114/01/09 ~ 114/0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職稱 專員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工作內容 1、 醫療服務申報及支付業務之規劃 2、 健保IC卡醫療資料之規劃與管理 3、 辦理醫療給付之統計分析 4、 智慧醫療相關業務之規劃 5、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2、 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之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及無限制轉調情事之人員。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1月2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二、非現職人員如無法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親自簽名) 及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1筆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106211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9樓,人事室高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醫務管理組衛生行政職系專員職務(公告編號:2025011)」。 三、逾期者恕不受理,如欲確認是否完成應徵,請洽本署人事室高先生 (02-27065866轉2385)。 四、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五、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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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9 ~ 114/0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職稱

專員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醫療服務申報及支付業務之規劃 2、 健保IC卡醫療資料之規劃與管理 3、 辦理醫療給付之統計分析 4、 智慧醫療相關業務之規劃 5、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2、 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之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及無限制轉調情事之人員。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1月2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二、非現職人員如無法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親自簽名) 及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1筆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106211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9樓,人事室高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醫務管理組衛生行政職系專員職務(公告編號:2025011)」。 三、逾期者恕不受理,如欲確認是否完成應徵,請洽本署人事室高先生 (02-27065866轉2385)。 四、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五、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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