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南區區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1/09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09 ~ 114/01/1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2號3樓) |
工作內容 | (一)小型工程及綠美化採購執行及履約管理等 (二)排水路環境維護清理計劃 (三)臺中市臨時性工程使用道路申請 (四)天然災害緊急搶修搶險及履約管理等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且具汽(機)車駕照。 (三)且具電腦操作及word、power point、excel等文書處理及通訊軟體使用能力,有政府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1月15日前(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填列甄選報名表(附件),並檢附畢業證書、駕照及相關工作經歷等證明文件,郵寄至本所人事室(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2號3樓)辦理報名。(請於投遞履歷之信封上,註明應徵農業及建設課約僱人員職缺)。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文件請用影本。 四、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 五、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3,750元(約僱人員四等250薪點)。 六、僱用期間:預計自114年3月3日(依實際報到日為準) 起至115年3月2日止,或本職務人員侍親留職停薪原因消失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七、聯絡人:林先生,04-22626105分機622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1/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9 ~ 114/0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小型工程及綠美化採購執行及履約管理等 (二)排水路環境維護清理計劃 (三)臺中市臨時性工程使用道路申請 (四)天然災害緊急搶修搶險及履約管理等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且具汽(機)車駕照。 (三)且具電腦操作及word、power point、excel等文書處理及通訊軟體使用能力,有政府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1月15日前(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填列甄選報名表(附件),並檢附畢業證書、駕照及相關工作經歷等證明文件,郵寄至本所人事室(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2號3樓)辦理報名。(請於投遞履歷之信封上,註明應徵農業及建設課約僱人員職缺)。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文件請用影本。 四、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 五、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3,750元(約僱人員四等250薪點)。 六、僱用期間:預計自114年3月3日(依實際報到日為準) 起至115年3月2日止,或本職務人員侍親留職停薪原因消失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七、聯絡人:林先生,04-22626105分機622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