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約用助理(徵才案號:0512)

公告日 114/01/09
刊登起迄日 114/01/09 ~ 114/0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職稱 約用助理(徵才案號:0512)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2樓 (本署檢疫組) ※因應業務及疫情需要,可能進行工作調動及上班地點異動(如支援疫情等)
工作內容 1.邊境檢疫與移工健檢等巨量資料整理、分析、研究及政策研訂。 2.邊境檢疫與移工健檢資料治理及資料庫管理。 3.港區衛生政策研訂與實務作業推動。 4.科技計畫撰擬與執行。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進用後,本署得依業務實際需要實施工作輪調。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共衛生、環境衛生等相關系所碩士(含)以上畢業,且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著有成績者。(請附佐證資料) 2.具巨量資料整理及分析經驗。 3.具蟲媒傳染病防治實務工作及田野調查研究經驗。 4.具全民英檢中級(含)或相當全民英檢中級(含)以上程度者。 ※具國際防疫研討會(英文)報告經驗,擅長運用資料庫分析軟體、精通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熟稔政府單位公文文書及行政作業程序者尤佳。 (以上均請檢附相關證明)
聯絡方式 1.請於114年1月14日前於本署網站http://www.cdc.gov.tw/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為避免網路報名資料漏失,報名成功系統回復之電子郵件請自行留存備查(未收到郵件請於報名截止日下午5時前來電);如未於本署網站登錄者,視同未報名,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及用人單位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3.完成報名後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約用人員用,請於本署人才招募下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相關資料影本,於截止日前逕寄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人事室)黃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檢疫組約用助理(徵才案號:0512)」(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署得視符合報名資格人數及職缺工作內容需要,於口試前辦理筆試或實作等測驗。 5.薪資依據本署約用人員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以424薪點標準支給(月支新台幣57, 240元,未來不因年資或考核晉薪)。其他勞健保等均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6.本次公開甄選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二倍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結果於核定後公告於本署網站(首頁/人才招募項下)。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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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9 ~ 114/0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職稱

約用助理(徵才案號:0512)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邊境檢疫與移工健檢等巨量資料整理、分析、研究及政策研訂。 2.邊境檢疫與移工健檢資料治理及資料庫管理。 3.港區衛生政策研訂與實務作業推動。 4.科技計畫撰擬與執行。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進用後,本署得依業務實際需要實施工作輪調。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共衛生、環境衛生等相關系所碩士(含)以上畢業,且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著有成績者。(請附佐證資料) 2.具巨量資料整理及分析經驗。 3.具蟲媒傳染病防治實務工作及田野調查研究經驗。 4.具全民英檢中級(含)或相當全民英檢中級(含)以上程度者。 ※具國際防疫研討會(英文)報告經驗,擅長運用資料庫分析軟體、精通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熟稔政府單位公文文書及行政作業程序者尤佳。 (以上均請檢附相關證明)

聯絡方式

1.請於114年1月14日前於本署網站http://www.cdc.gov.tw/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為避免網路報名資料漏失,報名成功系統回復之電子郵件請自行留存備查(未收到郵件請於報名截止日下午5時前來電);如未於本署網站登錄者,視同未報名,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及用人單位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3.完成報名後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約用人員用,請於本署人才招募下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相關資料影本,於截止日前逕寄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人事室)黃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檢疫組約用助理(徵才案號:0512)」(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署得視符合報名資格人數及職缺工作內容需要,於口試前辦理筆試或實作等測驗。 5.薪資依據本署約用人員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以424薪點標準支給(月支新台幣57, 240元,未來不因年資或考核晉薪)。其他勞健保等均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6.本次公開甄選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二倍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結果於核定後公告於本署網站(首頁/人才招募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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