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稅務局
稅務員
公告日 | 114/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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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09 ~ 114/01/2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竹市稅務局 |
職稱 | 稅務員 |
職系 | 財稅金融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竹市 |
工作地點 | 工作地-新竹市稅務局服務科(新竹市中央路112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為民服務、租稅宣導等事項。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普通考試、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 三、具有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且現職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限制轉調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 二、請務必於114年1月23日前,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登打「簡要自述」完竣後,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 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三、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完整上傳: (一)現職派令。 (二)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三)考試及格證書。 (四)最高學歷證書。 (五)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四、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 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本局不另行通知補件)。 五、經審核資歷資格符合本局所需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簡要自述」缺漏或證件資料不齊全,視同資格不符亦不退件。 六、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依職缺數增列候用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聯絡電話:03-5225161分機834 韓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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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9 ~ 114/01/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稅務局
職稱
稅務員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為民服務、租稅宣導等事項。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普通考試、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 三、具有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且現職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限制轉調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 二、請務必於114年1月23日前,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登打「簡要自述」完竣後,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 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三、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完整上傳: (一)現職派令。 (二)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三)考試及格證書。 (四)最高學歷證書。 (五)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四、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 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本局不另行通知補件)。 五、經審核資歷資格符合本局所需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簡要自述」缺漏或證件資料不齊全,視同資格不符亦不退件。 六、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依職缺數增列候用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聯絡電話:03-5225161分機834 韓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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