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約僱助理員
公告日 | 11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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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06 ~ 113/11/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
職稱 | 約僱助理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250薪點(新臺幣33,750元)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
工作內容 | 1.後備軍人管理暨轉服役業務。 2.年度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作業。 3.役政業務會報。 4.全民國防教育業務。 5.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 3.工作態度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團隊精神。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項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前列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3年11月1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報名方式如下: (一) 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填寫履歷及上傳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工作證明或專業證照文件(男性併檢附兵役或免役相關證明文件),且自傳不得空白,不符報名資格者,恕不通知補件。 (二) 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二、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候補1至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預計至114年6月30日止(本次甄選為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僱用期間依實際請假日期而定),如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聯絡電話:02-23654361轉分機663人事室林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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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6 ~ 113/1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職稱
約僱助理員
職系
無
職等
250薪點(新臺幣33,75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後備軍人管理暨轉服役業務。 2.年度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作業。 3.役政業務會報。 4.全民國防教育業務。 5.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 3.工作態度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團隊精神。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項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前列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3年11月1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報名方式如下: (一) 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填寫履歷及上傳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工作證明或專業證照文件(男性併檢附兵役或免役相關證明文件),且自傳不得空白,不符報名資格者,恕不通知補件。 (二) 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二、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候補1至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預計至114年6月30日止(本次甄選為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僱用期間依實際請假日期而定),如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聯絡電話:02-23654361轉分機663人事室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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