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大埤鄉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1/09
刊登起迄日 114/01/09 ~ 114/01/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大埤鄉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5等280薪點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地點 雲林縣大埤鄉公所(雲林縣大埤鄉中山路8號)
工作內容 辦理土木工程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下列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影本請蓋私章具結「與正本相符」。於114年1月17日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雲林縣大埤鄉公所人事室收(631雲林縣大埤鄉北和村中山路8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二)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約114年10-11月),倘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待遇: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7,800元/月)。 (四)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甄選,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本項甄選正取1名,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聯絡電話:05-5912116分機222人事室。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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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9 ~ 114/01/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大埤鄉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5等280薪點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辦理土木工程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下列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影本請蓋私章具結「與正本相符」。於114年1月17日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雲林縣大埤鄉公所人事室收(631雲林縣大埤鄉北和村中山路8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二)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約114年10-11月),倘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待遇: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7,800元/月)。 (四)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甄選,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本項甄選正取1名,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聯絡電話:05-5912116分機222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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