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聘用人員(照顧管理專員)
| 公告日 | 114/01/10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09 ~ 114/03/19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
| 職稱 | 聘用人員(照顧管理專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臺中市 |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各區分站。 2.依業務需求需接受及配合本局工作地點調動以及工作安排。 |
| 工作內容 | 1.長照需要評估: (1).進行申請長照服務個案初篩。 (2).安排及辦理個案長照需要等級之評估(含複評、評估結果說明)。 (3).完成評估資料與文件之系統資料登載與上傳、評估結果通知單製作、照顧問題清單重要性排序及建議服務項目之勾選。 2.長照服務連結 (1).連結A 單位,審核所送計畫與核給服務項目之適切性。 (2).掌握並熟悉在地衛政、社政、民間等各類社區之正式與非正式資源, 針對未符長照服務對象,依其需求與狀況,轉介其他社福資源。 3.長照個案服務品質管控 (1).辦理長照個案系統、電話與實地查核,確保服務品質。 (2).擔任新進照管專員之訓練課程講師,協助督導訓練新進照管專員。 (3).擔任A 個管人員、出院準備服務個管人員訓練之實作課程講師。 (4).參加轄內長照個案研討會與相關聯繫會議。 4.其他事項 (1).協助處理民眾長照陳情或外界關注長照服務案件。 (2).臨時交辦事項。 5.工作時間:日班自8 時至17 時時(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夜間、假日出勤) 6.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7.核薪方式:月薪以薪點起聘/月薪資42,120元。 8.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簽約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 |
| 資格條件 | 1.學歷要求:碩士、大學、專科 2.科系要求:詳如僱用條件 3.駕照要求:機車或汽車 4.工作經歷: (1).大學以上(含)畢業取得社會工作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公共衛生師、心理師,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2).專科畢業具上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證書者,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3).符合應考社會工作師資格,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4)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系所碩士畢業,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5).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系大學畢業,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6).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科專科畢業,且具五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7).語文能力要求:(加分項,可擇一) 台語(精通)、客語(良好)。 (8).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相關統計。 |
| 聯絡方式 | 1.應徵方式:採紙本送件報名,送件方式說明如下: (1).請於公告時間內將應徵資料,以掛號(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臺中市 豐原區中興路136號4樓),信封上並註明「應徵照顧管理專員」,如應徵資料錯誤或不齊全者,恕不補件,逾期不予受理。 (2).本職缺缺額人數預計每兩週更新一次,直至補足人數後下架公告,如有應徵意願者,請依上開所示完成應徵程序;本職缺預計每週1次辦理面試,所採計之收件日期為前一週的星期五為主。 2.應備資料;報名時請檢送下列資料(請以 A4紙張影印) (1).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應徵人員甄選報名履歷表(如附件)含個人自傳(需說明對業務規劃、如何精進或期許等內容)1份,末頁請親筆簽名。 (2).國民身分證影本(需正反面影印)A4紙本1份。 (3).機車或汽車駕照(擇一)影本1份,若兩者皆有皆可一起附上。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需符合應徵資格)1份。 (5).各類師級人員應檢附證照證明文件(與應徵職務相關)1份。 (6).照護及照顧相關工作證明(離職及在職證明皆可,需由服 務機關開立之工作證明,工作內容需敘明,勿提供勞保投 保薪資明細)1份。 (7).曾任職之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之服務證明書1份,無則免。 (8).需具備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台(https://ltclearning.org/mooc/index.php) Level-1,共計18小時學習課程並檢附學習證明。 (9).應徵人員簡歷清冊(格式如公告檔案),請於收件日期前一週的星期五前,將簡歷清冊 excel 檔 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電子郵件主旨:『應徵照顧管 理專員-姓名』)。 (10).其他:若已受過照顧管理專員資格訓練者,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甄選方式: (1).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通知面試(有政府公家機關 工作經驗及長照相關經驗者優先考量),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請務必提供正確聯絡方式。 (2).面試完畢後於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官網>公告訊息>最新消息,定期發佈面試結果,如有錄取,另以電話通知。 (3).本職缺歡迎具身心障礙身分者投遞,如經評估得以勝任職務,將優先錄取。 (4).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或於5個月內離職,得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4.其他注意事項: (1).如證件及應備資料檢附資料不齊或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 如有偽造將取消甄選資格並依法究辦。 (2).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應徵證件資料。 (3).本局保有依現況調整錄取人員工作地點或業務內容之權利。 (4).若有未盡事宜,本局對甄選內容得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五、聯絡人:王小姐,04-25152888分機55。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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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9 ~ 114/03/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聘用人員(照顧管理專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1.長照需要評估: (1).進行申請長照服務個案初篩。 (2).安排及辦理個案長照需要等級之評估(含複評、評估結果說明)。 (3).完成評估資料與文件之系統資料登載與上傳、評估結果通知單製作、照顧問題清單重要性排序及建議服務項目之勾選。 2.長照服務連結 (1).連結A 單位,審核所送計畫與核給服務項目之適切性。 (2).掌握並熟悉在地衛政、社政、民間等各類社區之正式與非正式資源, 針對未符長照服務對象,依其需求與狀況,轉介其他社福資源。 3.長照個案服務品質管控 (1).辦理長照個案系統、電話與實地查核,確保服務品質。 (2).擔任新進照管專員之訓練課程講師,協助督導訓練新進照管專員。 (3).擔任A 個管人員、出院準備服務個管人員訓練之實作課程講師。 (4).參加轄內長照個案研討會與相關聯繫會議。 4.其他事項 (1).協助處理民眾長照陳情或外界關注長照服務案件。 (2).臨時交辦事項。 5.工作時間:日班自8 時至17 時時(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夜間、假日出勤) 6.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7.核薪方式:月薪以薪點起聘/月薪資42,120元。 8.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簽約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
資格條件
1.學歷要求:碩士、大學、專科 2.科系要求:詳如僱用條件 3.駕照要求:機車或汽車 4.工作經歷: (1).大學以上(含)畢業取得社會工作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公共衛生師、心理師,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2).專科畢業具上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證書者,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3).符合應考社會工作師資格,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4)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系所碩士畢業,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5).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系大學畢業,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6).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科專科畢業,且具五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7).語文能力要求:(加分項,可擇一) 台語(精通)、客語(良好)。 (8).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相關統計。
聯絡方式
1.應徵方式:採紙本送件報名,送件方式說明如下: (1).請於公告時間內將應徵資料,以掛號(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臺中市 豐原區中興路136號4樓),信封上並註明「應徵照顧管理專員」,如應徵資料錯誤或不齊全者,恕不補件,逾期不予受理。 (2).本職缺缺額人數預計每兩週更新一次,直至補足人數後下架公告,如有應徵意願者,請依上開所示完成應徵程序;本職缺預計每週1次辦理面試,所採計之收件日期為前一週的星期五為主。 2.應備資料;報名時請檢送下列資料(請以 A4紙張影印) (1).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應徵人員甄選報名履歷表(如附件)含個人自傳(需說明對業務規劃、如何精進或期許等內容)1份,末頁請親筆簽名。 (2).國民身分證影本(需正反面影印)A4紙本1份。 (3).機車或汽車駕照(擇一)影本1份,若兩者皆有皆可一起附上。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需符合應徵資格)1份。 (5).各類師級人員應檢附證照證明文件(與應徵職務相關)1份。 (6).照護及照顧相關工作證明(離職及在職證明皆可,需由服 務機關開立之工作證明,工作內容需敘明,勿提供勞保投 保薪資明細)1份。 (7).曾任職之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之服務證明書1份,無則免。 (8).需具備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台(https://ltclearning.org/mooc/index.php) Level-1,共計18小時學習課程並檢附學習證明。 (9).應徵人員簡歷清冊(格式如公告檔案),請於收件日期前一週的星期五前,將簡歷清冊 excel 檔 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電子郵件主旨:『應徵照顧管 理專員-姓名』)。 (10).其他:若已受過照顧管理專員資格訓練者,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甄選方式: (1).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通知面試(有政府公家機關 工作經驗及長照相關經驗者優先考量),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請務必提供正確聯絡方式。 (2).面試完畢後於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官網>公告訊息>最新消息,定期發佈面試結果,如有錄取,另以電話通知。 (3).本職缺歡迎具身心障礙身分者投遞,如經評估得以勝任職務,將優先錄取。 (4).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或於5個月內離職,得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4.其他注意事項: (1).如證件及應備資料檢附資料不齊或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 如有偽造將取消甄選資格並依法究辦。 (2).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應徵證件資料。 (3).本局保有依現況調整錄取人員工作地點或業務內容之權利。 (4).若有未盡事宜,本局對甄選內容得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五、聯絡人:王小姐,04-25152888分機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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