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約用人員
| 公告日 | 114/01/10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09 ~ 114/01/2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無 |
| 縣市 | 花蓮縣 |
| 工作地點 | 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花蓮辦事處(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131號右棟) |
| 工作內容 | 一、職缺(一) (核心業務):辦理國有財產出租業務、占用地處理、報表彙整等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職缺(二)(其他業務):辦理國有財產管理業務、全功能櫃檯業務、總務等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職缺(三) (核心業務):辦理國有土地勘清查及相關文書處理、產籍作業業務與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畢業。 2.具電腦文書軟體(LibreOffice、Office)運用操作處理能力。 3.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4.服務態度良好且具有耐心,視業務需要,能配合加班。 5.職缺(一) (核心業務):熟諳國有財產法等相關法規,有辦理國有財產租賃或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6.職缺(二) (其他業務):具國有財產業務法規概念,有辦理國有財產管理、總務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7.職缺(三) (核心業務):熟諳國有財產法、地籍測量等相關法規、經驗、基本繪圖識圖能力及國有土地系統應用軟體之運用與操作者尤佳。 |
| 聯絡方式 | 一、薪資:職缺(一)每月薪資37,800元、職缺(二) 每月薪資32,400元、職缺(三) 每月薪資37,800元。 二、僱用期間:職缺(一)及職缺(二)為預估缺,預計於114年2月5日出缺,於當年度考核通過者,再續簽訂下一年度契約。職缺(三) 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應徵方式:採郵寄或現場親送報名應徵,請檢具1.約用人員履歷表(內容需完整並請簽名及粘貼或書表逕列印2吋彩色相片)、2.最高學歷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男性如役畢者請加檢附退伍令影本、5.應徵職缺如為身心障礙職缺,須請加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另可一併檢附經歷證明、汽、機車駕照等影本,郵寄者請將應徵文件裝入信封,信封請於寄件人旁或履歷表上方空白處註明應徵職缺,例如「應徵約用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現場親送者請於履歷表上方空白處註明應徵職缺。應徵信封或履歷表未註明應徵職缺者,恕不受理及退件。如欲應徵2個以上之職缺者,前述履歷表相關資料請依應徵職缺數分別準備相等職缺數量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如:應徵約用人員】,於公告截止日114年1月20日下午5時前以掛號郵寄達或親送達至本分署花蓮辦事處(地址: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131號右棟1樓,信封收件人:辜小姐),請自行計算送達時間,逾期送達不受理、應徵文件應填內容錯填或漏填及檢附文件資料不全者,均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徵才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書面審查合格者統一訂期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未獲通知者及未獲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各職缺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五、本次徵才聯絡人:辜小姐,電話:03-8339399轉712。工作內容查詢:職缺(一)請洽陳小姐,電話轉311。職缺(二)請洽彭小姐,電話轉211。職缺(三) 請洽曹先生,電話轉111。 六、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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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9 ~ 114/0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內容
一、職缺(一) (核心業務):辦理國有財產出租業務、占用地處理、報表彙整等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職缺(二)(其他業務):辦理國有財產管理業務、全功能櫃檯業務、總務等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職缺(三) (核心業務):辦理國有土地勘清查及相關文書處理、產籍作業業務與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畢業。 2.具電腦文書軟體(LibreOffice、Office)運用操作處理能力。 3.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4.服務態度良好且具有耐心,視業務需要,能配合加班。 5.職缺(一) (核心業務):熟諳國有財產法等相關法規,有辦理國有財產租賃或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6.職缺(二) (其他業務):具國有財產業務法規概念,有辦理國有財產管理、總務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7.職缺(三) (核心業務):熟諳國有財產法、地籍測量等相關法規、經驗、基本繪圖識圖能力及國有土地系統應用軟體之運用與操作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薪資:職缺(一)每月薪資37,800元、職缺(二) 每月薪資32,400元、職缺(三) 每月薪資37,800元。 二、僱用期間:職缺(一)及職缺(二)為預估缺,預計於114年2月5日出缺,於當年度考核通過者,再續簽訂下一年度契約。職缺(三) 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應徵方式:採郵寄或現場親送報名應徵,請檢具1.約用人員履歷表(內容需完整並請簽名及粘貼或書表逕列印2吋彩色相片)、2.最高學歷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男性如役畢者請加檢附退伍令影本、5.應徵職缺如為身心障礙職缺,須請加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另可一併檢附經歷證明、汽、機車駕照等影本,郵寄者請將應徵文件裝入信封,信封請於寄件人旁或履歷表上方空白處註明應徵職缺,例如「應徵約用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現場親送者請於履歷表上方空白處註明應徵職缺。應徵信封或履歷表未註明應徵職缺者,恕不受理及退件。如欲應徵2個以上之職缺者,前述履歷表相關資料請依應徵職缺數分別準備相等職缺數量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如:應徵約用人員】,於公告截止日114年1月20日下午5時前以掛號郵寄達或親送達至本分署花蓮辦事處(地址: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131號右棟1樓,信封收件人:辜小姐),請自行計算送達時間,逾期送達不受理、應徵文件應填內容錯填或漏填及檢附文件資料不全者,均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徵才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書面審查合格者統一訂期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未獲通知者及未獲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各職缺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五、本次徵才聯絡人:辜小姐,電話:03-8339399轉712。工作內容查詢:職缺(一)請洽陳小姐,電話轉311。職缺(二)請洽彭小姐,電話轉211。職缺(三) 請洽曹先生,電話轉111。 六、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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