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約聘人員

公告日 114/01/10
刊登起迄日 114/01/09 ~ 114/01/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創新創業及產業發展重要議題研析、政策規劃及協調推動 (二) 強化連結國內外創新創業社群,辦理相關活動,擴大生態系發展 (三) 推動前瞻科技創新應用,帶動產業轉型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院校畢業,以財經、企管、行銷等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二) 熟稔Office作業系統操作及簡報製作。 (三) 對新創事業及前瞻科技具熱情,樂於學習新事物。 (四) 具外語溝通能力及政府部門工作經驗或專案管理者尤佳。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一) 請填寫「國家發展委員會職務代理人甄選資料表」及「履歷表」(請至本會網頁www.ndc.gov.tw/服務園地/就業資訊下載),並檢附最高學歷證書等資料影本(掃描檔)。 (二) 待遇:國內外大學畢業者,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具碩士學位,或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擔任相關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每月按328薪點支給報酬(月薪約新臺幣44,280元)。 (三) 本職務為留職停薪人員之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約聘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之日止(暫訂至114年12月31日止),惟被代理人提前回職復薪,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職務並依規定辦理考核。 (四) 本職缺適用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之相關規範。 (五) 報名期間:民國114年1月16日前(以電子郵件信箱為憑,逾期不受理),請逕寄至EMAIL帳號:[email protected] 林先生(連絡電話 02-23165300#5329)、[email protected] 李小姐(連絡電話 02-23165300#5609)。 (六) 本會擇優約請面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本職務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聘人員
113/11/12~11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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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9 ~ 114/01/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創新創業及產業發展重要議題研析、政策規劃及協調推動 (二) 強化連結國內外創新創業社群,辦理相關活動,擴大生態系發展 (三) 推動前瞻科技創新應用,帶動產業轉型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院校畢業,以財經、企管、行銷等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二) 熟稔Office作業系統操作及簡報製作。 (三) 對新創事業及前瞻科技具熱情,樂於學習新事物。 (四) 具外語溝通能力及政府部門工作經驗或專案管理者尤佳。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一) 請填寫「國家發展委員會職務代理人甄選資料表」及「履歷表」(請至本會網頁www.ndc.gov.tw/服務園地/就業資訊下載),並檢附最高學歷證書等資料影本(掃描檔)。 (二) 待遇:國內外大學畢業者,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具碩士學位,或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擔任相關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每月按328薪點支給報酬(月薪約新臺幣44,280元)。 (三) 本職務為留職停薪人員之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約聘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之日止(暫訂至114年12月31日止),惟被代理人提前回職復薪,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職務並依規定辦理考核。 (四) 本職缺適用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之相關規範。 (五) 報名期間:民國114年1月16日前(以電子郵件信箱為憑,逾期不受理),請逕寄至EMAIL帳號:[email protected] 林先生(連絡電話 02-23165300#5329)、[email protected] 李小姐(連絡電話 02-23165300#5609)。 (六) 本會擇優約請面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本職務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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