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學生宿舍生活輔導人員(夜班)
公告日 | 114/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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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09 ~ 114/01/1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
職稱 | 學生宿舍生活輔導人員(夜班)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金山區美田村文化二路2號 |
工作內容 | 一、 學生宿舍各項生活輔導及管理事宜。 二、 值班時間: (一) 週日至週五:16:00-00:30。(二) 必要時須配合輪班及調整每日上班時間。(三) 若於非屬前開上班時段住宿生於學生宿舍期間遇有緊急狀況時仍須予以必要協助。 備註: 每天多 30 分鐘工時係用於寒暑假彈性上班。 三、 督導住宿學生晚餐生活教育及收繳費事宜。 四、 其他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學歷資格(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 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二)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一年以上者。(請檢附相關證明) 二、 需具備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8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 具機車及汽車駕照者為佳。 五、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非編制人員管理要點」暫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第四薪等 250 薪點,為新臺幣 33,750 元。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及日期:採郵寄或親自送達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信封請註明「應徵學生宿舍生活輔導員(夜班)」並於 114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 30 分前掛號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校(地址:新北市金山區文化二路 2 號;聯絡電話:(02)2498-2028#350,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於本校網頁一般公告區下載。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其他: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及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等(無則免附)。 以上證件影本資料請採用 A4 規格影印依序裝訂,證件不齊全或郵寄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 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甄選結果公告於本校網站。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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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9 ~ 114/0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職稱
學生宿舍生活輔導人員(夜班)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學生宿舍各項生活輔導及管理事宜。 二、 值班時間: (一) 週日至週五:16:00-00:30。(二) 必要時須配合輪班及調整每日上班時間。(三) 若於非屬前開上班時段住宿生於學生宿舍期間遇有緊急狀況時仍須予以必要協助。 備註: 每天多 30 分鐘工時係用於寒暑假彈性上班。 三、 督導住宿學生晚餐生活教育及收繳費事宜。 四、 其他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學歷資格(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 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二)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一年以上者。(請檢附相關證明) 二、 需具備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8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 具機車及汽車駕照者為佳。 五、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非編制人員管理要點」暫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第四薪等 250 薪點,為新臺幣 33,750 元。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及日期:採郵寄或親自送達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信封請註明「應徵學生宿舍生活輔導員(夜班)」並於 114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 30 分前掛號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校(地址:新北市金山區文化二路 2 號;聯絡電話:(02)2498-2028#350,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於本校網頁一般公告區下載。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其他: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及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等(無則免附)。 以上證件影本資料請採用 A4 規格影印依序裝訂,證件不齊全或郵寄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 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甄選結果公告於本校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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