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3/11/11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07 ~ 113/11/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五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巿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樓 |
工作內容 | 一、主辦檔案管理相關業務(含計畫研擬與執行、應用場所管理、銷毀檔卷鑑定與複校、目錄彙送規劃與執行、清查、人民申請政府資訊案件統計、珍貴檔案或資料之典藏、造冊、修護處理及擔任檔案緊急搶救小組幹事)。 二、協辦文書、庶務及採購相關業務。 三、其他秘書室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男性需已服完兵 役或持有免役證明書。 二、教育部立案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熟悉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及 ODF等)操作能力,如有資訊相關證照者(須檢附證明文件;未附者,不列入參考)。 三、具有在政府機關服務之經驗尤佳(須檢附證明文件;未附者,不列入參考)。 四、具有檔案、文書、庶務及採購相關業務經驗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採線上及回傳報名清冊的作業方式。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後,請先至【履歷填寫】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且自傳不得空白。 (二)請務必將佐證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PDF電子檔並上傳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書、學分證明、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無檢附者,不予採計)、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男性)、特殊身分證明文件(例如原住民、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等,無則免附)等。 (三)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 (四)線上報名後,於報名截止日下班前,請另至本中心全球資訊網/公告訊息/就業資訊下載報名清冊(https://www.nlsc.gov.tw/News.aspx?n=1455&sms=9681),填具相關資料並E-mail回傳謝小姐。 二、資料不全、以紙本投件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本職缺甄選,必要時得擇優面試,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本次甄選如無適當人選可資錄取時,得從缺;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僱用期間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15條有關經營商業及兼職之規定。 四、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全球資訊網/公告訊息/就業資訊( https://www.nlsc.gov.tw/News.aspx?n=1455&sms=9681),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屆滿未補實自動失效。 五、本職缺請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 。 六、聯絡電話:04-22522966分機408,聯絡人:謝小姐。 七、本公告內容如有未盡事宜,請應徵人員隨時注意本中心甄選公告,以免權益受損。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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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7 ~ 113/1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五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主辦檔案管理相關業務(含計畫研擬與執行、應用場所管理、銷毀檔卷鑑定與複校、目錄彙送規劃與執行、清查、人民申請政府資訊案件統計、珍貴檔案或資料之典藏、造冊、修護處理及擔任檔案緊急搶救小組幹事)。 二、協辦文書、庶務及採購相關業務。 三、其他秘書室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男性需已服完兵 役或持有免役證明書。 二、教育部立案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熟悉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及 ODF等)操作能力,如有資訊相關證照者(須檢附證明文件;未附者,不列入參考)。 三、具有在政府機關服務之經驗尤佳(須檢附證明文件;未附者,不列入參考)。 四、具有檔案、文書、庶務及採購相關業務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及回傳報名清冊的作業方式。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後,請先至【履歷填寫】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且自傳不得空白。 (二)請務必將佐證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PDF電子檔並上傳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書、學分證明、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無檢附者,不予採計)、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男性)、特殊身分證明文件(例如原住民、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等,無則免附)等。 (三)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 (四)線上報名後,於報名截止日下班前,請另至本中心全球資訊網/公告訊息/就業資訊下載報名清冊(https://www.nlsc.gov.tw/News.aspx?n=1455&sms=9681),填具相關資料並E-mail回傳謝小姐。 二、資料不全、以紙本投件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本職缺甄選,必要時得擇優面試,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本次甄選如無適當人選可資錄取時,得從缺;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僱用期間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15條有關經營商業及兼職之規定。 四、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全球資訊網/公告訊息/就業資訊( https://www.nlsc.gov.tw/News.aspx?n=1455&sms=9681),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屆滿未補實自動失效。 五、本職缺請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 。 六、聯絡電話:04-22522966分機408,聯絡人:謝小姐。 七、本公告內容如有未盡事宜,請應徵人員隨時注意本中心甄選公告,以免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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