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潭區武漢國民小學
教師助理員
| 公告日 | 114/01/10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09 ~ 114/01/2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龍潭區武漢國民小學 |
| 職稱 | 教師助理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桃園市 |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龍潭區武漢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校址:桃園市龍潭區武漢路100號) |
| 工作內容 | 工作內容: (一)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 (二)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入班協助處理偶發事件。 (三)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實施學生學習、評量、生活輔導事宜。 (四)協助教師製作身心障礙學生輔助教材、教具。 (五)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六)協助特殊教育相關之交辦事項。 聘用期間:113學年度下學期:114年2月11 日至114年6月30日。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時30分至11時30分。 支薪方式: (一)按時計資,每小時薪資190元;若契約期間基本工資調整依相關規定辦理。 (二)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時30分至11時30分,按時計資,114年1月1 日起每小時薪資190元。 (三)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時30分時至11時30分,每日最高限定3小時。 (四)機關負擔勞健保費及勞退金,自付額由個人負擔。 (五)本案為時薪制助理員無年終獎金及其他福利。 (六) 本案依桃園市政府「11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招收需要協助幼兒聘任專業輔導人力 實施計畫」補助僱用,惟若僱(約)用原因消失、期限屆滿或補助款未核撥、不足或停止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不接受委託報名及通訊報名,請檢同有關證件正本及影印本各一 份,協同報名表,當場進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114年1月17日(星期五),08時00分至12時00分(繳交相關證件)。 (二)報名地點:本校幼兒園辦公室(校址:桃園市龍潭區武漢路100號) (電話:03-4792873#560) 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乙份(請以正楷詳填各欄,貼本人最近二吋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一張,黏貼於報名表上,詳附件一)。 (二)繳驗學經歷及有關證件(下列證件正本驗訖發還,若僅送影印本證明概不受理): 1、 國民身分證(學歷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有不符者,不得報名)。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明文件。 3、 其他相關合於報名資格之各項證明文件。 4、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1 份(附件二)。 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114年1月20日(星期一) 1. 甄選報到時間:13點10分前報到,凡遲到逾10分鐘(含)以上者,概以棄權論。 2. 甄選時間:13點30分 (二)地點:本校幼兒園辦公室 甄選方式:(一)特教經歷占30﹪(二)口試占70﹪(內容為個人基本資料、服務理念、特教知能,狀況模擬應變)(三)依成績高、低為錄取之順序,平均總分未達80分(含)以上,不予錄取。 錄取公告及日期:114年1月20日甄選流程及統計成績完畢後,當日18時00分前 於本校網頁(https://www.whps.tyc.edu.tw/)公告錄取名單,應試者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得以未收到通知單為由提出異議。 錄取人員報到日期:錄取者請於114年1月21日上午8至10時前持學歷證件正本向本校幼兒園園主任報到並簽約;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人員應於錄取二週內繳交公立醫療院所體檢表(含最近 3 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 ),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予以註銷資格。 |
| 資格條件 | 教師助理員缺額:正取1名,得備取2名(備取時間至114年6月30日)。 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高中(職)以上學歷者,另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尤佳(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三)對身心障礙學生具有愛心、耐心、細心並具有服務熱誠尤佳。 (四)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 第14 條、第 15 條第 17 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
| 聯絡方式 | 連絡電話03-4792873#560 陳主任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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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9 ~ 114/0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龍潭區武漢國民小學
職稱
教師助理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工作內容: (一)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 (二)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入班協助處理偶發事件。 (三)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實施學生學習、評量、生活輔導事宜。 (四)協助教師製作身心障礙學生輔助教材、教具。 (五)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六)協助特殊教育相關之交辦事項。 聘用期間:113學年度下學期:114年2月11 日至114年6月30日。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時30分至11時30分。 支薪方式: (一)按時計資,每小時薪資190元;若契約期間基本工資調整依相關規定辦理。 (二)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時30分至11時30分,按時計資,114年1月1 日起每小時薪資190元。 (三)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時30分時至11時30分,每日最高限定3小時。 (四)機關負擔勞健保費及勞退金,自付額由個人負擔。 (五)本案為時薪制助理員無年終獎金及其他福利。 (六) 本案依桃園市政府「11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招收需要協助幼兒聘任專業輔導人力 實施計畫」補助僱用,惟若僱(約)用原因消失、期限屆滿或補助款未核撥、不足或停止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不接受委託報名及通訊報名,請檢同有關證件正本及影印本各一 份,協同報名表,當場進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114年1月17日(星期五),08時00分至12時00分(繳交相關證件)。 (二)報名地點:本校幼兒園辦公室(校址:桃園市龍潭區武漢路100號) (電話:03-4792873#560) 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乙份(請以正楷詳填各欄,貼本人最近二吋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一張,黏貼於報名表上,詳附件一)。 (二)繳驗學經歷及有關證件(下列證件正本驗訖發還,若僅送影印本證明概不受理): 1、 國民身分證(學歷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有不符者,不得報名)。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明文件。 3、 其他相關合於報名資格之各項證明文件。 4、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1 份(附件二)。 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114年1月20日(星期一) 1. 甄選報到時間:13點10分前報到,凡遲到逾10分鐘(含)以上者,概以棄權論。 2. 甄選時間:13點30分 (二)地點:本校幼兒園辦公室 甄選方式:(一)特教經歷占30﹪(二)口試占70﹪(內容為個人基本資料、服務理念、特教知能,狀況模擬應變)(三)依成績高、低為錄取之順序,平均總分未達80分(含)以上,不予錄取。 錄取公告及日期:114年1月20日甄選流程及統計成績完畢後,當日18時00分前 於本校網頁(https://www.whps.tyc.edu.tw/)公告錄取名單,應試者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得以未收到通知單為由提出異議。 錄取人員報到日期:錄取者請於114年1月21日上午8至10時前持學歷證件正本向本校幼兒園園主任報到並簽約;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人員應於錄取二週內繳交公立醫療院所體檢表(含最近 3 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 ),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予以註銷資格。
資格條件
教師助理員缺額:正取1名,得備取2名(備取時間至114年6月30日)。 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高中(職)以上學歷者,另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尤佳(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三)對身心障礙學生具有愛心、耐心、細心並具有服務熱誠尤佳。 (四)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 第14 條、第 15 條第 17 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聯絡方式
連絡電話03-4792873#560 陳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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