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蘆竹區新興國民小學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1/10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09 ~ 114/01/1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蘆竹區新興國民小學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蘆竹區新興國民小學(地址:桃園市蘆竹區新興街355號) |
工作內容 | 一、學校慢性病、傳染病防治及意外傷害病患護理。30% 二、醫囑病患疾病護理。30% 三、健康檢查與統計分析以及辦理學生平安保險。25% 四、衛生器材及設備管理。10%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5% ※請詳本校甄選簡章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依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無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事者。 三、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四、具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請詳本校甄選簡章 |
聯絡方式 | 03-3602448轉710人事室(主任) 03-3602448轉310學務處(主任)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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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9 ~ 114/01/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蘆竹區新興國民小學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學校慢性病、傳染病防治及意外傷害病患護理。30% 二、醫囑病患疾病護理。30% 三、健康檢查與統計分析以及辦理學生平安保險。25% 四、衛生器材及設備管理。10%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5% ※請詳本校甄選簡章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依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無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事者。 三、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四、具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請詳本校甄選簡章
聯絡方式
03-3602448轉710人事室(主任) 03-3602448轉310學務處(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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