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書記
公告日 | 113/11/11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06 ~ 113/11/1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文教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縣市 | 屏東縣 |
工作地點 |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900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號) |
工作內容 | (一) 零用金保管及請領零用金依相關流程撥放並登帳對帳結報撥補事宜。 (二) 學雜費業務,學生註冊、休(轉)學及各類收款退費處理。 (三) 收款及開立自行收納之各種收入收據,製作收入清單 (四) 配合相關單位執行收款。 (五) 銀行、郵局往來存提款及資料遞送。 (六) 至台電、中華電信、銀行等繳納各項費用。 (七) 各項繳費單資料彙整及製單。 (八) 付款憑證整理。 (九) 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負責盡職、具主動服務熱忱、協調溝通能力,且能配合校務需要工作調整者。 (四)嫻熟行政業務及公文處理,並具電腦操作資訊處理能力、網路應用能力、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作業軟體。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方式辦理,說明如下: (一)請於公告時間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機關調閱。 (二)請依序將下列表件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事求人/應徵職缺」:1、報名表【含簡要自傳及切結書,請自 本校網站下載】(需簽名);2、公務人員履歷表(需簽名);3、身分證正反面;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現職派令;7、現職及歷任職務銓敘審定函;8、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9、最近3年獎懲令;10、其他(如:身心障礙手冊、原住民身份-檢附戶籍謄本、英檢及格證書、專業證照等,無者免繳)。所附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三)報名表及證件資料紙本【依一、(二)】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掛號寄送「900屏東市建國路25號: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人事室」收執(以掛號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屏東高工書記」,聯絡電話:本校人 事室08-7523781轉216或214。 二、甄選方式: (一)分為:1、資格審查、2、面試(得視需要辧理業務測驗)等二階段;甄選資料不齊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且不予資格審查;資格符合者,將依本校需求擇優進行面試;資格不符及未獲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所附資料請自行備份留存。 (二)進入面試階段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另行公告於本校網站。 三、甄選完成後,按總成績高低列冊提請本校職員甄審委員會審查後,依程序陳請校長核定人員;正取及備取人員將公告於本校網站並個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如經甄選無適當人選,本校得予從缺。 四、本次甄選相關訊息均公告於本校首頁,不個別通知,請隨時上網注意公告。 五、若公告期限截止,而應徵人數未達甄選員額數之3倍以上時,本校得重新辦理公告事宜。 六、錄取後依規定辦理任用相關作業,如服務機關不同意過調或逾期未到職,即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甄選缺額為限。 七、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本校網站。 八、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甄選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同意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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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6 ~ 113/11/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職稱
書記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一) 零用金保管及請領零用金依相關流程撥放並登帳對帳結報撥補事宜。 (二) 學雜費業務,學生註冊、休(轉)學及各類收款退費處理。 (三) 收款及開立自行收納之各種收入收據,製作收入清單 (四) 配合相關單位執行收款。 (五) 銀行、郵局往來存提款及資料遞送。 (六) 至台電、中華電信、銀行等繳納各項費用。 (七) 各項繳費單資料彙整及製單。 (八) 付款憑證整理。 (九)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負責盡職、具主動服務熱忱、協調溝通能力,且能配合校務需要工作調整者。 (四)嫻熟行政業務及公文處理,並具電腦操作資訊處理能力、網路應用能力、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作業軟體。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方式辦理,說明如下: (一)請於公告時間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機關調閱。 (二)請依序將下列表件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事求人/應徵職缺」:1、報名表【含簡要自傳及切結書,請自 本校網站下載】(需簽名);2、公務人員履歷表(需簽名);3、身分證正反面;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現職派令;7、現職及歷任職務銓敘審定函;8、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9、最近3年獎懲令;10、其他(如:身心障礙手冊、原住民身份-檢附戶籍謄本、英檢及格證書、專業證照等,無者免繳)。所附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三)報名表及證件資料紙本【依一、(二)】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掛號寄送「900屏東市建國路25號: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人事室」收執(以掛號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屏東高工書記」,聯絡電話:本校人 事室08-7523781轉216或214。 二、甄選方式: (一)分為:1、資格審查、2、面試(得視需要辧理業務測驗)等二階段;甄選資料不齊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且不予資格審查;資格符合者,將依本校需求擇優進行面試;資格不符及未獲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所附資料請自行備份留存。 (二)進入面試階段者,將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另行公告於本校網站。 三、甄選完成後,按總成績高低列冊提請本校職員甄審委員會審查後,依程序陳請校長核定人員;正取及備取人員將公告於本校網站並個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如經甄選無適當人選,本校得予從缺。 四、本次甄選相關訊息均公告於本校首頁,不個別通知,請隨時上網注意公告。 五、若公告期限截止,而應徵人數未達甄選員額數之3倍以上時,本校得重新辦理公告事宜。 六、錄取後依規定辦理任用相關作業,如服務機關不同意過調或逾期未到職,即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甄選缺額為限。 七、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本校網站。 八、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甄選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同意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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