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教師
公告日期
114/01/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9 ~ 114/0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職稱
教師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台語文學創作、研究與教學 (一)開設本系大學部、碩士班課程(台灣文學概論、台語散文選、台語小說選、台語文學史專題研究、台灣文學專題研究、台語文學選讀與研究等)。 (二)輔導學生、指導學生專題及論文。 (三)協助系所相關業務。 (四)其他悉依校方規定(依本校教師聘任辦法規定,新聘教師應兼任系所或校內其他單位行政工作三年)。
資格條件
一、具有國內或國外台灣語文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者。 二、具有助理教授證(含)以上資格者(無助理教授證者,初審通過後,應辦理博士論文外審) 。 三、經驗:具有下列專長與經驗者優先考量 1、具有教育部助理教授證(含)以上者。 2、具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研究計畫執行經驗者。 3、具有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執行經驗者。 4、五年內曾發表論文於SSCI、SCI、SCIE、A&HCI、TSSCI、THCI等期刊者,為第一作者或前三作者中之通訊作者。
聯絡方式
(一)甄選方式:分初試、複試二階段,初試為書面審查,合格者通知參與第二階段面試及試教,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二)若收件數未達決審人數2倍(含)以上,則延長公告日期。 (三)本次徵聘教師起聘日預計114年8月1日(114學年度第1學期,視完成學校聘任程序時間而定)。 (四)依本校教師聘任辦法規定,新聘教師應兼任系所或校內其他單位義務行政工作三年。 (五)若未盡符合資格條件者或無大專校院專任教學工作經驗者,以本校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身份聘任,併此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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