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
科員
公告日 | 114/01/10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09 ~ 114/01/1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文化部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文教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文化部蒙藏文化中心(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4樓) |
工作內容 | 一、在臺蒙藏學生蒙藏語文班、蒙藏語甄試事宜。 二、辦理蒙古文化體驗及推廣活動。 三、蒙藏主題網、臉書社群媒體小編。 四、移民署大陸人士來臺審查。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者。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或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考試或訓練及格,現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身心障礙人士優先考慮(以持有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含身心障礙證明」者為認定基準)。 |
聯絡方式 |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截止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將相關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含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報名逾期或應檢附之資料不齊者均視同資格不符。 二、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2名,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絡:(02)8512-6273林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科員
113/12/02~11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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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09 ~ 114/0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文化部
職稱
科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在臺蒙藏學生蒙藏語文班、蒙藏語甄試事宜。 二、辦理蒙古文化體驗及推廣活動。 三、蒙藏主題網、臉書社群媒體小編。 四、移民署大陸人士來臺審查。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者。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或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考試或訓練及格,現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身心障礙人士優先考慮(以持有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含身心障礙證明」者為認定基準)。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截止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將相關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含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報名逾期或應檢附之資料不齊者均視同資格不符。 二、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2名,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絡:(02)8512-6273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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