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戶政事務所
工友

公告日 114/01/10
刊登起迄日 114/01/10 ~ 114/12/31
機關名稱 新北市淡水戶政事務所
職稱 工友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2樓。
工作內容 一般事務性工作、公文遞送、環境清潔維護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須為新北市各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且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移撥者。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工作主動積極且負責認真,具基本電腦操作能力為佳。 (三)學歷不限。 (四)具有汽機車駕照尤佳。(無則免附)
聯絡方式 (一)有意願調任本所服務者,請於114年12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下列相關表件及文件,郵寄或親送至新北市淡水戶政事務所收(251036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2樓),信封請註明應徵工友」。 (二)報名參加甄選,請檢附下列證件: 1.工友履歷表(應貼妥2吋半身照片,無則免附,格式如附表1)。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戶籍謄本各1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證件影本。 4.近3年年終考核通知書影本。 5.服務機關同意移撥書(格式如附表2)。 6.汽機車駕駛執照影本(無則免附)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必要時,以上各項影本文件於參加甄選時均應提出正本供審查。 附表1、2請至新北市淡水戶政事務所網站(https://www.tamsui.ris.ca.ntpc.gov.tw)戶所公告下載。 (三)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僱用,另視甄選結果酌增1名候補名額,候補期間3個月。倘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非現職人員,恕不受理,應徵資料不另寄還,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需本所返還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以便嗣後郵寄歸還。 (四)聯絡人:王小姐(電話:02-26232830轉2103)。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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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
113/07/26~1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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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0 ~ 114/12/31

機關名稱

新北市淡水戶政事務所

職稱

工友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般事務性工作、公文遞送、環境清潔維護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須為新北市各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且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移撥者。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工作主動積極且負責認真,具基本電腦操作能力為佳。 (三)學歷不限。 (四)具有汽機車駕照尤佳。(無則免附)

聯絡方式

(一)有意願調任本所服務者,請於114年12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下列相關表件及文件,郵寄或親送至新北市淡水戶政事務所收(251036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2樓),信封請註明應徵工友」。 (二)報名參加甄選,請檢附下列證件: 1.工友履歷表(應貼妥2吋半身照片,無則免附,格式如附表1)。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戶籍謄本各1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證件影本。 4.近3年年終考核通知書影本。 5.服務機關同意移撥書(格式如附表2)。 6.汽機車駕駛執照影本(無則免附)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必要時,以上各項影本文件於參加甄選時均應提出正本供審查。 附表1、2請至新北市淡水戶政事務所網站(https://www.tamsui.ris.ca.ntpc.gov.tw)戶所公告下載。 (三)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僱用,另視甄選結果酌增1名候補名額,候補期間3個月。倘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非現職人員,恕不受理,應徵資料不另寄還,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需本所返還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以便嗣後郵寄歸還。 (四)聯絡人:王小姐(電話:02-26232830轉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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