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福豐國民中學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1/10
刊登起迄日 114/01/10 ~ 114/0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福豐國民中學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五等280薪點(折合薪資37,800元,倘薪點折合率經主管機關調整,依調整後標準折算)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立福豐國民中學(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 326 號)
工作內容 (一) 學校綜合行政事務。 (二) 行政管理之法令規章蒐集、整理及維護。 (三) 協助各處室辦理一般性行政業務。 (四) 協助各處室辦理各項活動、研習及會議。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6 個月以上或 2 年以上之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備齊審查資料於 114年1月14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寄達 (送達)本校人事室收(逾期恕不受理),檢具文件如下(以 A4 紙張影印,長尾夾夾好,請勿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A4 直式橫書自傳,末頁請簽名)。 2.約僱人員簡歷表。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5.其他經歷證明影本。 6.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證照、訓練學習)。 7.男性請繳交退伍令影本(無則免附)。 8.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9.切結書。 以上證件請以 A4 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加蓋印章以示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輔導室約僱人員」及姓名、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如有報名疑問請洽 03-3669547 分機 710 劉主任、711 林小姐;工作項目請洽 03-3669547 分機 610 程主任。 (二)以上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甄試(錄取與否均不退件,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不符合資格或甄審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甄選結果:錄取名單依規定函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後,將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http://www.ffjh.tyc.edu.tw/),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本職缺除正取 1 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 2 名,候補期間為 3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四)本職缺係本校綜合行政幹事職缺提列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之職務代理人(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僱用期間以約僱五等 280 薪點支薪(折合薪資37,800元,倘薪點折合率經主管機關調整,依調整後標準折算),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0 ~ 114/0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福豐國民中學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五等280薪點(折合薪資37,800元,倘薪點折合率經主管機關調整,依調整後標準折算)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 學校綜合行政事務。 (二) 行政管理之法令規章蒐集、整理及維護。 (三) 協助各處室辦理一般性行政業務。 (四) 協助各處室辦理各項活動、研習及會議。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6 個月以上或 2 年以上之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備齊審查資料於 114年1月14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寄達 (送達)本校人事室收(逾期恕不受理),檢具文件如下(以 A4 紙張影印,長尾夾夾好,請勿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A4 直式橫書自傳,末頁請簽名)。 2.約僱人員簡歷表。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5.其他經歷證明影本。 6.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證照、訓練學習)。 7.男性請繳交退伍令影本(無則免附)。 8.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9.切結書。 以上證件請以 A4 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加蓋印章以示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輔導室約僱人員」及姓名、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如有報名疑問請洽 03-3669547 分機 710 劉主任、711 林小姐;工作項目請洽 03-3669547 分機 610 程主任。 (二)以上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甄試(錄取與否均不退件,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不符合資格或甄審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甄選結果:錄取名單依規定函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後,將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http://www.ffjh.tyc.edu.tw/),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本職缺除正取 1 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 2 名,候補期間為 3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四)本職缺係本校綜合行政幹事職缺提列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之職務代理人(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僱用期間以約僱五等 280 薪點支薪(折合薪資37,800元,倘薪點折合率經主管機關調整,依調整後標準折算),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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