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技士

公告日 114/01/10
刊登起迄日 114/01/10 ~ 114/0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職稱 技士
職系 獸醫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動物防疫組(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10樓)。
工作內容 一、動物用藥品管理行政業務規劃與執行,含動物用藥品檢驗登記審查、國際合作與交流、掌理動物用藥品科技研究計畫、資訊系統管理、動物用藥廠查廠及動物用藥品違法查緝等。 二、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獸醫相關科系畢業領有獸醫師證書。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或專技轉任人員具獸醫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有案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四、具行政業務經驗,且通過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1月20日止。 二、現職人員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須含簡要自述,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或未含簡要自述者,恕不受理報名),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機關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其他相關資料等影本【以上均為PDF檔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完整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署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未含簡要自述者,恕不受理報名)及上開證明文件資料等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10006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9樓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系及職稱,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資料不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不予通知面試,亦不退件。 四、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五、本次甄審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六、聯絡電話:02-23434236莊小姐,有關業務問題,電洽02-23431411詹先生。 七、本署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技士
113/12/20~113/12/30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1/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0 ~ 114/0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職稱

技士

職系

獸醫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動物用藥品管理行政業務規劃與執行,含動物用藥品檢驗登記審查、國際合作與交流、掌理動物用藥品科技研究計畫、資訊系統管理、動物用藥廠查廠及動物用藥品違法查緝等。 二、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獸醫相關科系畢業領有獸醫師證書。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或專技轉任人員具獸醫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有案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四、具行政業務經驗,且通過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1月20日止。 二、現職人員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須含簡要自述,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或未含簡要自述者,恕不受理報名),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機關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其他相關資料等影本【以上均為PDF檔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完整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署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未含簡要自述者,恕不受理報名)及上開證明文件資料等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10006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9樓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系及職稱,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資料不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不予通知面試,亦不退件。 四、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五、本次甄審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六、聯絡電話:02-23434236莊小姐,有關業務問題,電洽02-23431411詹先生。 七、本署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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