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麥寮鄉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1/10
刊登起迄日 114/01/10 ~ 114/01/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麥寮鄉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五等280薪點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地點 雲林縣麥寮鄉公所工務課(雲林縣麥寮鄉麥津村中興路119號)
工作內容 辦理工務課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 2.經歷:具公部門相關工作經驗及行政實務經驗者尤佳。 3.其他: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11.符合資格並對本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1月 17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雲林縣麥寮鄉公所人事室收,地址:63850雲林縣麥寮鄉中興路119號(信封請註明「應徵工務課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檢具文件如下:(1)公務人員履歷表(A4直式橫書,自傳,末頁請簽名)。(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年資經歷、證照、訓練學習)。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私章以示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2.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期通知面試,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惟無適當人選時,公所亦得予從缺。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檢附足額郵資掛號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僱用期間月薪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支薪(新台幣37,800元)。 4.洽詢工作內容聯絡電話05-6932860工務課楊課長,其餘問題請洽05-6932854人事室陳主任或蔡課員。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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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0 ~ 114/01/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麥寮鄉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五等280薪點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辦理工務課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 2.經歷:具公部門相關工作經驗及行政實務經驗者尤佳。 3.其他: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11.符合資格並對本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1月 17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雲林縣麥寮鄉公所人事室收,地址:63850雲林縣麥寮鄉中興路119號(信封請註明「應徵工務課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檢具文件如下:(1)公務人員履歷表(A4直式橫書,自傳,末頁請簽名)。(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年資經歷、證照、訓練學習)。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私章以示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2.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期通知面試,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惟無適當人選時,公所亦得予從缺。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檢附足額郵資掛號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僱用期間月薪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支薪(新台幣37,800元)。 4.洽詢工作內容聯絡電話05-6932860工務課楊課長,其餘問題請洽05-6932854人事室陳主任或蔡課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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