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組員
公告日 | 114/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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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10 ~ 114/01/1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
工作內容 | 1. 年度工程招標規劃及執行工程履約管理。 2. 無障礙設施與設備改善相關事項。 3. 建築物外牆安全檢測。 4.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等相關業務。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含)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類科考試及格,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3. 具工程履約管理實務、採購實務、採購專業人員證照等相關公務經驗尤佳(請檢附相關證明)。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前述各項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 二、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建議包含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履歷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者,恕不通知補件。 三、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洽詢電話:02-29320212轉分機350周組長(業務相關)或分機330黃人事管理員(徵才相關),相關證明文件如無法上傳,請寄至[email protected]。 四、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組員
113/12/25~114/01/01
|
公告日期
114/0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0 ~ 114/01/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年度工程招標規劃及執行工程履約管理。 2. 無障礙設施與設備改善相關事項。 3. 建築物外牆安全檢測。 4.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等相關業務。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含)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類科考試及格,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3. 具工程履約管理實務、採購實務、採購專業人員證照等相關公務經驗尤佳(請檢附相關證明)。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述各項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 二、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建議包含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履歷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者,恕不通知補件。 三、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洽詢電話:02-29320212轉分機350周組長(業務相關)或分機330黃人事管理員(徵才相關),相關證明文件如無法上傳,請寄至[email protected]。 四、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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