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立照南國民中學
助理員
公告日 | 114/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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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10 ~ 114/01/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苗栗縣立照南國民中學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縣市 | 苗栗縣 |
工作地點 | 苗栗縣立照南國民中學(苗栗縣竹南鎮公教路2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本校文書相關行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現職委任第4職等以上公務人員法定任⽤或具權理資格,且無特考特⽤等限制轉調情形者。 (二)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迴避任⽤、第28條不得任⽤、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三)未有公務人員考試法所規定之限制轉調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應徵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應徵者於本(114)年1月13日16時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上傳資料請務必再次確認是否包含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訓練進修)、現職銓審函、訓練進修時數統計等相關證件資料(若無請另為上傳附件),另檢附相關語言能力證明文件。 4.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蓋印「與正本相符」及私章。 (二)本校於必要時得通知符合資格者擇優辦理面試,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甄審分數未達錄取標準,不予錄取。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相關資料恕不退件。 (三)應徵資料收件至114年01月13日下午4時截止(以資料送達時間為準,不以郵戳為憑,線上投件者亦同),郵寄請寄至350苗栗縣竹南鎮公教路2號 照南國中人事室收,封面請註明應徵助理員職缺,聯絡電話-(037)472750分機11徐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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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0 ~ 114/0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立照南國民中學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校文書相關行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現職委任第4職等以上公務人員法定任⽤或具權理資格,且無特考特⽤等限制轉調情形者。 (二)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迴避任⽤、第28條不得任⽤、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三)未有公務人員考試法所規定之限制轉調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應徵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應徵者於本(114)年1月13日16時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上傳資料請務必再次確認是否包含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訓練進修)、現職銓審函、訓練進修時數統計等相關證件資料(若無請另為上傳附件),另檢附相關語言能力證明文件。 4.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蓋印「與正本相符」及私章。 (二)本校於必要時得通知符合資格者擇優辦理面試,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甄審分數未達錄取標準,不予錄取。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相關資料恕不退件。 (三)應徵資料收件至114年01月13日下午4時截止(以資料送達時間為準,不以郵戳為憑,線上投件者亦同),郵寄請寄至350苗栗縣竹南鎮公教路2號 照南國中人事室收,封面請註明應徵助理員職缺,聯絡電話-(037)472750分機11徐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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