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助理員
公告日 | 114/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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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10 ~ 114/01/1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00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教務處相關行政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以上(含)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委任第2職等合格實授以上,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一)電話:(02)27324300轉184 張先生。 (二)【報名表及自傳】電子檔→請逕至臺北市立和平高中【重要公告】自行下載(網址:https://www.hpsh.tp.edu.tw/nss/p/index),並請填妥後併同相關文件掃描上傳。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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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0 ~ 114/01/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教務處相關行政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以上(含)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委任第2職等合格實授以上,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電話:(02)27324300轉184 張先生。 (二)【報名表及自傳】電子檔→請逕至臺北市立和平高中【重要公告】自行下載(網址:https://www.hpsh.tp.edu.tw/nss/p/index),並請填妥後併同相關文件掃描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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