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助理員

公告日 114/01/11
刊登起迄日 114/01/10 ~ 114/01/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00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教務處相關行政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以上(含)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委任第2職等合格實授以上,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電話:(02)27324300轉184 張先生。 (二)【報名表及自傳】電子檔→請逕至臺北市立和平高中【重要公告】自行下載(網址:https://www.hpsh.tp.edu.tw/nss/p/index),並請填妥後併同相關文件掃描上傳。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0 ~ 114/01/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教務處相關行政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以上(含)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委任第2職等合格實授以上,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電話:(02)27324300轉184 張先生。 (二)【報名表及自傳】電子檔→請逕至臺北市立和平高中【重要公告】自行下載(網址:https://www.hpsh.tp.edu.tw/nss/p/index),並請填妥後併同相關文件掃描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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