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1/11
刊登起迄日 114/01/10 ~ 114/01/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主計處(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2樓)
工作內容 1.辦理統計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 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聯絡方式 1.本職缺甄選,採下列報名方式,請擇一報名:  (1)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註冊及登錄履歷資料(自傳勿空白),並上傳應檢附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影本及其他相關工作經歷或訓練證明(照)文件影本,上開文件請合併為1個檔案】後,至「查詢職缺資料」勾選本職缺報名。  (2)紙本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並於職缺公告截止日前以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方式,寄送至新北市政府主計處人事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2樓),逾期不受理報名;信封及報名表上請註明『參加約僱5等人員(職代)甄試』:   A.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自傳及簽章勿空白);本報名表可至本處網頁(https://www.bas.ntpc.gov.tw/)/業務項目/人事/人事業務相關表件下載/職缺投件專區下載。   B.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C.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D.相關工作經歷或訓練證明(照)文件影本。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3.本次甄選科員職代1名,以約僱5等人員進用,每月支給280薪點(新臺幣37,800元),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4.本次徵才正取1名,由本處依甄選結果決定所僱用之職缺;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徵選結果將公告於本處網站。 5. 聯絡人:廖先生,電話:02-29603456#7412,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0 ~ 114/01/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統計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 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聯絡方式

1.本職缺甄選,採下列報名方式,請擇一報名:  (1)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註冊及登錄履歷資料(自傳勿空白),並上傳應檢附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影本及其他相關工作經歷或訓練證明(照)文件影本,上開文件請合併為1個檔案】後,至「查詢職缺資料」勾選本職缺報名。  (2)紙本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並於職缺公告截止日前以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方式,寄送至新北市政府主計處人事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2樓),逾期不受理報名;信封及報名表上請註明『參加約僱5等人員(職代)甄試』:   A.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自傳及簽章勿空白);本報名表可至本處網頁(https://www.bas.ntpc.gov.tw/)/業務項目/人事/人事業務相關表件下載/職缺投件專區下載。   B.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C.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D.相關工作經歷或訓練證明(照)文件影本。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3.本次甄選科員職代1名,以約僱5等人員進用,每月支給280薪點(新臺幣37,800元),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4.本次徵才正取1名,由本處依甄選結果決定所僱用之職缺;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徵選結果將公告於本處網站。 5. 聯絡人:廖先生,電話:02-29603456#7412,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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