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會議
專員

公告日 114/01/11
刊登起迄日 114/01/10 ~ 114/0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安全會議
職稱 專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工作內容 組織編制、任免遷調、考績獎懲等人事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現敘薦任第八職等(含)以上公務人員,且近5年考績至少3年考列甲等。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 (四)熟悉ECPA人事服務網各項操作,且具人事行政工作5年以上;曾辦理軍職人員業務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下述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5、現職派令及審定函影本。於114年1月14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並請註明「應徵國家安全會議人事室專員職缺」)至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5樓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人事室收。聯絡電話:21912018分機701(林小姐)。 (二)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資格審查後就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未獲面試者不另行通知,且恕不退件(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不退件)。 (四)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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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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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10 ~ 114/01/14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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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會議

職稱

專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組織編制、任免遷調、考績獎懲等人事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現敘薦任第八職等(含)以上公務人員,且近5年考績至少3年考列甲等。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 (四)熟悉ECPA人事服務網各項操作,且具人事行政工作5年以上;曾辦理軍職人員業務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下述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5、現職派令及審定函影本。於114年1月14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並請註明「應徵國家安全會議人事室專員職缺」)至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5樓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人事室收。聯絡電話:21912018分機701(林小姐)。 (二)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資格審查後就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未獲面試者不另行通知,且恕不退件(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不退件)。 (四)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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