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專案人員(具身心障礙資格證明者)
公告日 | 114/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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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10 ~ 114/02/0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
職稱 | 專案人員(具身心障礙資格證明者)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近捷運文湖線科技大樓站) |
工作內容 | • 總務處全處公文收發、傳送事宜 • 總務長室及A103會議室門窗及電源開關管制及辦公環境(含盆景)清潔、管理 • 協助巡查公共財物及盤點。 • 辦公室庶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 須檢具身心障礙資格證明。 •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具溝通協調能力。 |
聯絡方式 | • 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A4格式):於114年2月5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送達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總務處(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行政大樓1樓102辦公室),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專案人員」。 (一)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及mail)。 (二)身心障礙資格證明文件。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如有證照等證明文件請提供。 • 甄選方式: 資格初審後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 待遇:月薪28,590元起薪,享勞健保。 • 本甄選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如有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總務處02-27321104分機82062林小姐,或有報名或甄選方面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人事室02-27321104分機82090徐小姐。 應備文件: • 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 身心障礙資格證明文件。 • 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 如有證照等證明文件亦可提供。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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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0 ~ 114/02/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職稱
專案人員(具身心障礙資格證明者)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 總務處全處公文收發、傳送事宜 • 總務長室及A103會議室門窗及電源開關管制及辦公環境(含盆景)清潔、管理 • 協助巡查公共財物及盤點。 • 辦公室庶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 須檢具身心障礙資格證明。 •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具溝通協調能力。
聯絡方式
• 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A4格式):於114年2月5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送達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總務處(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行政大樓1樓102辦公室),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專案人員」。 (一)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及mail)。 (二)身心障礙資格證明文件。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如有證照等證明文件請提供。 • 甄選方式: 資格初審後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 待遇:月薪28,590元起薪,享勞健保。 • 本甄選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如有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總務處02-27321104分機82062林小姐,或有報名或甄選方面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人事室02-27321104分機82090徐小姐。 應備文件: • 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 身心障礙資格證明文件。 • 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 如有證照等證明文件亦可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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