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
約僱代理人

公告日 114/01/13
刊登起迄日 114/01/13 ~ 114/01/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
職稱 約僱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地點 工作地址:苗栗縣政府水利處 (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4樓)
工作內容 一、水土保持違規案件查報、勘查、裁處、指定實施及改正檢查。 二、水土保持管理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或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二、須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情事之一者等。
聯絡方式 官 職 等:四等250薪點,月薪金額約33,750元。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條且有意願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 苗栗縣政府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及迴避任用具結書(請自行至公告下方下載,請務必詳細填寫,報名表應含學歷、專長、經歷及簡要自述,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且親自簽名)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三)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工作經歷及專長證照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報名方式:請於民國114年1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將上開文件備齊後,郵寄或親送至「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4樓(苗栗縣政府水利處水土保持科)」,並請於信封註明報名苗栗縣水利處約僱代理人(本案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37-559795) 三、甄選通知: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如需返還報名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主動辦理退件。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考)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10月底止)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3 ~ 114/01/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

職稱

約僱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一、水土保持違規案件查報、勘查、裁處、指定實施及改正檢查。 二、水土保持管理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或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二、須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情事之一者等。

聯絡方式

官 職 等:四等250薪點,月薪金額約33,750元。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條且有意願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 苗栗縣政府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及迴避任用具結書(請自行至公告下方下載,請務必詳細填寫,報名表應含學歷、專長、經歷及簡要自述,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且親自簽名)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三)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工作經歷及專長證照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報名方式:請於民國114年1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將上開文件備齊後,郵寄或親送至「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4樓(苗栗縣政府水利處水土保持科)」,並請於信封註明報名苗栗縣水利處約僱代理人(本案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37-559795) 三、甄選通知: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如需返還報名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主動辦理退件。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考)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10月底止)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