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工程員

公告日 114/01/13
刊登起迄日 114/01/13 ~ 114/0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都市基礎工程組)
工作內容 一、市區道路生活圈、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等相關計畫審議、業務督辦及控管作業。 二、辦理道路工程設計標準、規範、手冊訂定及技術研發。 三、其他工程及技術服務勞務採購等相關業務。 四、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大專院校以上建築、土木、營建、水利、大地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且熟悉交通法規及繪圖軟體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四、具電腦文書及報表處理能力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如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二、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須含簡要自述並親自簽名)及1.考試及格證書、2. 最高學歷證件、3.最後任職職務派令及銓敘審定函、4.在職期間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未達五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5. 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105404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人事室陳先生收」,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都市基礎工程組工程員職務」,逾期(以郵戳為憑)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1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五、聯絡電話:(02)8771-2419陳先生或業務單位聯絡人(02)8771-2913陳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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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3 ~ 114/0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市區道路生活圈、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等相關計畫審議、業務督辦及控管作業。 二、辦理道路工程設計標準、規範、手冊訂定及技術研發。 三、其他工程及技術服務勞務採購等相關業務。 四、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大專院校以上建築、土木、營建、水利、大地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且熟悉交通法規及繪圖軟體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四、具電腦文書及報表處理能力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如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二、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須含簡要自述並親自簽名)及1.考試及格證書、2. 最高學歷證件、3.最後任職職務派令及銓敘審定函、4.在職期間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未達五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5. 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105404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人事室陳先生收」,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都市基礎工程組工程員職務」,逾期(以郵戳為憑)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1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五、聯絡電話:(02)8771-2419陳先生或業務單位聯絡人(02)8771-2913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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