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專員

公告日 114/01/13
刊登起迄日 114/01/13 ~ 114/01/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職稱 專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地址:112092臺北市北投區竹子湖路1-20號。
工作內容 1.本處辦公廳舍、相關系統、設備之維護管理、採購修繕及履約管理等。 2.行政室綜合業務事項(含室預算控管、研考事項及相關表報統籌彙整等)。 3.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大學以上學歷,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證書尤佳。 3.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聯絡方式 1、 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且有意願應徵者: (1)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授權本處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履歷資料,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 (2)將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書以及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資料掃描上傳於附檔。 2、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3、 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備取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備取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 聯絡電話:(02)-28613601轉分機502楊技士或分機300何主任。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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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3 ~ 114/01/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職稱

專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本處辦公廳舍、相關系統、設備之維護管理、採購修繕及履約管理等。 2.行政室綜合業務事項(含室預算控管、研考事項及相關表報統籌彙整等)。 3.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大學以上學歷,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證書尤佳。 3.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聯絡方式

1、 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且有意願應徵者: (1)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授權本處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履歷資料,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 (2)將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書以及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資料掃描上傳於附檔。 2、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3、 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備取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備取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 聯絡電話:(02)-28613601轉分機502楊技士或分機300何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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