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約用職能治療師(生)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1/13
刊登起迄日 114/01/13 ~ 114/01/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職稱 約用職能治療師(生)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地點 臺東市更生路1000號
工作內容 (一)一般成人、兒童職能治療、副木製作。 (二)科內臨時交辦業務或專案計畫。 ※職務代理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或原職人員留停原因消滅提前回職復薪之前一日止。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及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職能治療系(科)畢業者。 (二)具職能治療師(生)執照,有執業經歷者佳,男需役畢。 (三)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若甄試成績相等,以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一)待遇福利: 1.治療師每月42,800元;治療生33,100元,外加業績獎勵金(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以9折計薪)。 2.員工福利:備有員工宿舍,具勞、健保,另有工作績效獎金等。 (二)甄試及聯絡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應檢附資料於114年1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掛號郵寄或本人送至臺東市更生路1000號復健科黃蘭詠治療師收(信封外請註明「應徵復健科約用職能治療師(生)職務代理人」職務)。 1.應檢附資料: (1)報名表、履歷表(張貼照片)及自傳(請以A4大小紙張、電腦16號標楷體字)。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相關經歷證照影本(無則免)。 2.資格審查計1日,並以E-mail或電話方式通知符合資格人員面試。 3.甄試日期及方式: (1)時間:詳細時間點再行通知。 (2)地點:臺東市更生路1000號 臺北榮民總醫院臺東分院-復健科。 (3)方式:區分筆試、口試;以筆試成績佔70%及口試成績佔30%,合計100分為考試總成績。其中口試、筆試甄試成績未達該科配分之60%(佔比)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4.錄取通知:除以E-mail通知並公布於本院官網。 5.聯絡地址:臺東市更生路1000號 聯絡電話:089-222995#2012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聯絡人:黃治療師。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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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3 ~ 114/01/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職稱

約用職能治療師(生)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內容

(一)一般成人、兒童職能治療、副木製作。 (二)科內臨時交辦業務或專案計畫。 ※職務代理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或原職人員留停原因消滅提前回職復薪之前一日止。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及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職能治療系(科)畢業者。 (二)具職能治療師(生)執照,有執業經歷者佳,男需役畢。 (三)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若甄試成績相等,以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一)待遇福利: 1.治療師每月42,800元;治療生33,100元,外加業績獎勵金(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以9折計薪)。 2.員工福利:備有員工宿舍,具勞、健保,另有工作績效獎金等。 (二)甄試及聯絡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應檢附資料於114年1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掛號郵寄或本人送至臺東市更生路1000號復健科黃蘭詠治療師收(信封外請註明「應徵復健科約用職能治療師(生)職務代理人」職務)。 1.應檢附資料: (1)報名表、履歷表(張貼照片)及自傳(請以A4大小紙張、電腦16號標楷體字)。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相關經歷證照影本(無則免)。 2.資格審查計1日,並以E-mail或電話方式通知符合資格人員面試。 3.甄試日期及方式: (1)時間:詳細時間點再行通知。 (2)地點:臺東市更生路1000號 臺北榮民總醫院臺東分院-復健科。 (3)方式:區分筆試、口試;以筆試成績佔70%及口試成績佔30%,合計100分為考試總成績。其中口試、筆試甄試成績未達該科配分之60%(佔比)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4.錄取通知:除以E-mail通知並公布於本院官網。 5.聯絡地址:臺東市更生路1000號 聯絡電話:089-222995#2012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聯絡人:黃治療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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