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館
科員
公告日 | 114/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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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13 ~ 114/01/2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史館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圖書史料檔案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2號、新北市新店區北宜路2段406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檔案史料開放應用、服務臺輪值與諮詢服務、書刊流通等事項。 2.辦理檔案史料查詢系統之閱覽服務功能需求規劃與增修等事項。 3.須於本館臺北與新店館區辦公室之間定期輪調,每年輪調期間約三個月至半年。 4.相關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歷史學、檔案學或圖書館學相關學科系所為佳。 2.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以上及格資格,具圖書史料檔案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所定情事。 4.熟悉檔案法、政府資訊公開法、一般行政及其他與職務有關之法令規章,並具備檔案管理、圖書博物管理、資訊組織之專業知能及實務經驗優先。 5.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具編目建檔作業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授權同意本館調閱。 2、隨履歷檢附資料包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如語言檢定證書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並請合併掃描成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3、甄選及評比方式,係依公告之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就儀態、見解、思考邏輯、發展潛能、服務觀念及專業知能等進行考評,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紙本應微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相關作業。 4、本職缺得視需要,依甄選成績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5、洽詢電話: (1)工作項目相關問題:請洽李小姐(02-2316-1130) (2)報名相關問題:請洽李先生(02-2316-101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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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3 ~ 114/01/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史館
職稱
科員
職系
圖書史料檔案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檔案史料開放應用、服務臺輪值與諮詢服務、書刊流通等事項。 2.辦理檔案史料查詢系統之閱覽服務功能需求規劃與增修等事項。 3.須於本館臺北與新店館區辦公室之間定期輪調,每年輪調期間約三個月至半年。 4.相關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歷史學、檔案學或圖書館學相關學科系所為佳。 2.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以上及格資格,具圖書史料檔案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所定情事。 4.熟悉檔案法、政府資訊公開法、一般行政及其他與職務有關之法令規章,並具備檔案管理、圖書博物管理、資訊組織之專業知能及實務經驗優先。 5.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具編目建檔作業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授權同意本館調閱。 2、隨履歷檢附資料包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如語言檢定證書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並請合併掃描成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3、甄選及評比方式,係依公告之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就儀態、見解、思考邏輯、發展潛能、服務觀念及專業知能等進行考評,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紙本應微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相關作業。 4、本職缺得視需要,依甄選成績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5、洽詢電話: (1)工作項目相關問題:請洽李小姐(02-2316-1130) (2)報名相關問題:請洽李先生(02-23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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