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
設計師
公告日 | 114/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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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14 ~ 114/01/2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僑務委員會 |
職稱 | 設計師 |
職系 | 資訊處理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6樓(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資通安全相關業務。 (二)本會資訊系統委外開發建置、維護及專案管理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科系(所)畢業。 (三)具備資安專業證照或資安職能評量證書者佳。 (四)具資訊系統開發及專案管理相關經驗,熟悉資料庫管理系統、程式語言設計或網站維運尤佳。 (五)具團隊精神、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
聯絡方式 | (一)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如有線上履歷不足證明之資料(例如:得調任相當職系之資歷、學分等專長證明文件),請掃描成1個pdf檔,以上傳附件方式辦理;並請至本會網站首頁「公告事項-徵才」區,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寫,在公告截止日前以EMAIL傳送電子檔至[email protected],於郵件主旨註明「應徵設計師-王○○-0919******」。(二)上開資料或證件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受理;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27-2943洽賴小姐。(三)本職缺得視需要依規定增列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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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4 ~ 114/01/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僑務委員會
職稱
設計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資通安全相關業務。 (二)本會資訊系統委外開發建置、維護及專案管理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科系(所)畢業。 (三)具備資安專業證照或資安職能評量證書者佳。 (四)具資訊系統開發及專案管理相關經驗,熟悉資料庫管理系統、程式語言設計或網站維運尤佳。 (五)具團隊精神、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一)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如有線上履歷不足證明之資料(例如:得調任相當職系之資歷、學分等專長證明文件),請掃描成1個pdf檔,以上傳附件方式辦理;並請至本會網站首頁「公告事項-徵才」區,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寫,在公告截止日前以EMAIL傳送電子檔至[email protected],於郵件主旨註明「應徵設計師-王○○-0919******」。(二)上開資料或證件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受理;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27-2943洽賴小姐。(三)本職缺得視需要依規定增列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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