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研究院
專任助理
公告日 | 11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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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06 ~ 113/11/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家教育研究院 |
職稱 | 專任助理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臺北市, 新北市,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工作地址: 1. 於本院臺中院區(臺中市豐原區師範街67號)辦公。 2. 本院有三峽總院區、臺北院區、臺中院區,配合班務調整,須隨之異動。 工作時間: 1. 自114年1月1日起聘(視實際招聘作業程序而定)。 2. 每天上班時數8小時,中午休息時間為12時30分至13時30分。 3. 彈性上班時間:上班時間為7時30分至9時30分,及下班時間為16時30分至18時30分。 4.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上班及放假。 |
工作內容 | 1. 研習課程規劃與執行。 2. 講座邀約、學員調訓與生活輔導等工作。 3. 數位研習教材及成果編輯等工作。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含)以上學位。 2.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 工作態度主動積極、認真負責,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4. 如有課程規劃、研習辦理或影片剪輯經驗、具備AI工具使用能力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薪資: 1. 月薪35,200元起(需依規定扣除勞保自付額及健保自付額)。 2. 曾任與擬任職務相當之公務機關及民間公司相關工作經歷,得檢附具體證明文件,於到職後,經用人單位專案簽准後,按年採計提敘薪級。 3. 如通過結構性調薪,將依實際薪資調整幅度調整月薪。 報名方式: 請於113年11月14日(含)17:00前以電子郵件寄送應徵資料至信箱[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應徵國教院教育人力發展中心學士級專任助理-臺中院區-○○○」(註:○○○為姓名)」。 檢附資料: 1. 履歷表(含個人照片、學經歷、聯絡方式及作品等)。 2. 自傳(含工作經驗說明)。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 其他有助於審查能力證明及相關資料。 5. 身心障礙人員請於應徵資料中檢附手冊證明。 甄選方式: 1. 書面審查:依專業能力、自傳經歷及特殊專長等項目評審,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主動通知,敬請見諒。 2. 面試:依業務內容熟悉度、個人特質及臨場表現綜合評分。 3. 以上資料不全或未能於本院指定時間參加者,視同棄權;另本案得視情形酌列備取人員。 聯絡人:02-77407515,王小姐 E-Mail:[email protected]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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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6 ~ 113/1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教育研究院
職稱
專任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臺北市, 新北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1. 研習課程規劃與執行。 2. 講座邀約、學員調訓與生活輔導等工作。 3. 數位研習教材及成果編輯等工作。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含)以上學位。 2.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 工作態度主動積極、認真負責,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4. 如有課程規劃、研習辦理或影片剪輯經驗、具備AI工具使用能力者尤佳。
聯絡方式
薪資: 1. 月薪35,200元起(需依規定扣除勞保自付額及健保自付額)。 2. 曾任與擬任職務相當之公務機關及民間公司相關工作經歷,得檢附具體證明文件,於到職後,經用人單位專案簽准後,按年採計提敘薪級。 3. 如通過結構性調薪,將依實際薪資調整幅度調整月薪。 報名方式: 請於113年11月14日(含)17:00前以電子郵件寄送應徵資料至信箱[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應徵國教院教育人力發展中心學士級專任助理-臺中院區-○○○」(註:○○○為姓名)」。 檢附資料: 1. 履歷表(含個人照片、學經歷、聯絡方式及作品等)。 2. 自傳(含工作經驗說明)。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 其他有助於審查能力證明及相關資料。 5. 身心障礙人員請於應徵資料中檢附手冊證明。 甄選方式: 1. 書面審查:依專業能力、自傳經歷及特殊專長等項目評審,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主動通知,敬請見諒。 2. 面試:依業務內容熟悉度、個人特質及臨場表現綜合評分。 3. 以上資料不全或未能於本院指定時間參加者,視同棄權;另本案得視情形酌列備取人員。 聯絡人:02-77407515,王小姐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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