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1/14
刊登起迄日 114/01/13 ~ 114/01/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地點 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屏東縣三地門鄉中正路二段100號)。
工作內容 辦理行政課地方創生、公共安全消防申報等業務。
資格條件 1、 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中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薪點280)
聯絡方式 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以A4紙張依序裝訂,未檢齊相關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妥相關資料(內容應含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歷、簡要自述,並於填表人欄位簽名),並貼2吋照片1張。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及訓練證明影本(需載明起訖期間,無則免附)。 於114年1月16日前,以掛號郵寄至本所人事室收(封面請註明:應徵行政課約僱人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或非以指定方式報名者不予受理)。 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書面審查相關資格,擇優錄取,不符合資格者及未獲錄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 連絡電話:08-7991104轉107黃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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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3 ~ 114/01/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辦理行政課地方創生、公共安全消防申報等業務。

資格條件

1、 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中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薪點280)

聯絡方式

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以A4紙張依序裝訂,未檢齊相關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妥相關資料(內容應含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歷、簡要自述,並於填表人欄位簽名),並貼2吋照片1張。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及訓練證明影本(需載明起訖期間,無則免附)。 於114年1月16日前,以掛號郵寄至本所人事室收(封面請註明:應徵行政課約僱人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或非以指定方式報名者不予受理)。 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書面審查相關資格,擇優錄取,不符合資格者及未獲錄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 連絡電話:08-7991104轉107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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