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
約聘原住民社工員

公告日 114/01/14
刊登起迄日 114/01/13 ~ 114/01/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
職稱 約聘原住民社工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地點 苗栗縣政府原住民族及族群發展處。(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3號1樓。)
工作內容 1.辦理原住民社會福利服務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以具有原住民身分及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者為限,並需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具二年以上之社會福利或行政之實務工作經驗者。 (二)非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取得二十學分以上社會工作學分,具五年以上之社會福利或行政之實務工作經驗者。 (三)非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具八年以上之社會福利或行政之實務工作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甄選方式:由本府組成甄選會,採初審、複試二階段甄選 (一)第一階段初審:書面審查(不符資格條件者,不進入第二階段複試)。 (二)第二階段複試:面試。 (三)錄取方式:錄取1名,依總分排名錄取,同分數時,以教育程度及擬任職缺相關經歷豐富者優先錄取。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 三、報名資訊: (一)報名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3號1樓。 (二)報名期限及方式:即日起至114年1月17日下午17時截止,採親自、委託或郵寄方式報名,以「送達日」為準。(若以郵寄方式報名,則以郵戳為憑,惟本府於114年1月17日前尚未收受者,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另請用掛號逕寄苗栗縣政府原住民族及族群發展處族群發展科張督導收,並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聘僱用原住民社工員」及日、夜連絡電話)。 (三)應附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如附件1)。 2.迴避任用具結書正本(如附件2)。 3.國民身分證影本(面試時提供正本檢驗)。 4.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面試時提供正本檢驗,無則免附)。 5.學歷證明影本(面試時提供正本檢驗)。 6.其他有利甄選之補充資料及證照(如:學業成績單、從事社會工作相關服務證明(請註明職務及工作內容)等)。 ※備註: (1)以上文件請均以A4列/影印,並自行依序整理編排,如未依規定而造成資料遺失,本府概不負責;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2)報考人所填寫之資料及所繳交之文件於錄取後,如發現有偽造或變造情事,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倘涉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3)有關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具結書,請至苗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徵才公告下載使用。 四、聯絡人及電話:張督導,037-558521。 五、其他補充說明: (一)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六等一階(280薪點)起薪,任用時間:自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及本府請假須知核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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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3 ~ 114/01/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

職稱

約聘原住民社工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1.辦理原住民社會福利服務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以具有原住民身分及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者為限,並需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具二年以上之社會福利或行政之實務工作經驗者。 (二)非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取得二十學分以上社會工作學分,具五年以上之社會福利或行政之實務工作經驗者。 (三)非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具八年以上之社會福利或行政之實務工作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甄選方式:由本府組成甄選會,採初審、複試二階段甄選 (一)第一階段初審:書面審查(不符資格條件者,不進入第二階段複試)。 (二)第二階段複試:面試。 (三)錄取方式:錄取1名,依總分排名錄取,同分數時,以教育程度及擬任職缺相關經歷豐富者優先錄取。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 三、報名資訊: (一)報名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3號1樓。 (二)報名期限及方式:即日起至114年1月17日下午17時截止,採親自、委託或郵寄方式報名,以「送達日」為準。(若以郵寄方式報名,則以郵戳為憑,惟本府於114年1月17日前尚未收受者,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另請用掛號逕寄苗栗縣政府原住民族及族群發展處族群發展科張督導收,並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聘僱用原住民社工員」及日、夜連絡電話)。 (三)應附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如附件1)。 2.迴避任用具結書正本(如附件2)。 3.國民身分證影本(面試時提供正本檢驗)。 4.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面試時提供正本檢驗,無則免附)。 5.學歷證明影本(面試時提供正本檢驗)。 6.其他有利甄選之補充資料及證照(如:學業成績單、從事社會工作相關服務證明(請註明職務及工作內容)等)。 ※備註: (1)以上文件請均以A4列/影印,並自行依序整理編排,如未依規定而造成資料遺失,本府概不負責;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2)報考人所填寫之資料及所繳交之文件於錄取後,如發現有偽造或變造情事,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倘涉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3)有關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具結書,請至苗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徵才公告下載使用。 四、聯絡人及電話:張督導,037-558521。 五、其他補充說明: (一)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六等一階(280薪點)起薪,任用時間:自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及本府請假須知核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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