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1/14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13 ~ 114/01/2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公路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交通部公路局秘書室(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
工作內容 | 1.公文系統問題諮詢及操作說明。 2.公文系統權限設定及清查。 3.公文系統種子人員。 4.公文系統重要業務於社群通報及提醒。 5.新進人員代辦/代判部稿教育訓練。 6.公文系統新增需求項目確認及列管追蹤。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文書檔案管理經驗者尤佳。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有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檢附相關證明)。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註冊登入後完成履歷填寫(請一併上傳最高學歷證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之電子檔),確認應徵職缺及履歷資料無誤,並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資格經審查符合者得先由本局業務單位擇優篩選通知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徵才結果請於本局網站查詢:https://www.thb.gov.tw/News.aspx?n=10913&sms=14044。 4.本項甄選得視需要酌增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5.本職缺為本局現職人員請假期間(114.2.19-114.5.23)之職務代理人。 6.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7.聯絡人及電話:楊小姐:(02)23070123分機1158。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1/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3 ~ 114/01/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公文系統問題諮詢及操作說明。 2.公文系統權限設定及清查。 3.公文系統種子人員。 4.公文系統重要業務於社群通報及提醒。 5.新進人員代辦/代判部稿教育訓練。 6.公文系統新增需求項目確認及列管追蹤。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文書檔案管理經驗者尤佳。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有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檢附相關證明)。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註冊登入後完成履歷填寫(請一併上傳最高學歷證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之電子檔),確認應徵職缺及履歷資料無誤,並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資格經審查符合者得先由本局業務單位擇優篩選通知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徵才結果請於本局網站查詢:https://www.thb.gov.tw/News.aspx?n=10913&sms=14044。 4.本項甄選得視需要酌增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5.本職缺為本局現職人員請假期間(114.2.19-114.5.23)之職務代理人。 6.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7.聯絡人及電話:楊小姐:(02)23070123分機1158。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