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技士
公告日 | 114/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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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13 ~ 114/01/2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農業技術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 |
工作內容 | 1. 辦理農業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具農業技術職系調任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4年1月2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應徵系統中: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 3. 現職派令。 4.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5.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6.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 專業訓練證件。 二、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談,資料不齊全或資格條件不符者不予通知,若應徵⼈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四、電話及聯絡人:02-2641-1111轉 256吳課長。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技士
113/11/14~11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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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3 ~ 114/0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職稱
技士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 辦理農業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具農業技術職系調任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4年1月2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應徵系統中: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 3. 現職派令。 4.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5.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6.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 專業訓練證件。 二、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談,資料不齊全或資格條件不符者不予通知,若應徵⼈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四、電話及聯絡人:02-2641-1111轉 256吳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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