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聘用人員(中心督導)
公告日 | 114/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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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13 ~ 114/01/1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
職稱 | 聘用人員(中心督導)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1.依業務需求須接受本局工作地點調動。 2.工作地點: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及分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包含豐原區、西屯區、東區、潭子區、太平區、大甲區等分區)。 |
工作內容 | 1.襄理社區心衛中心分區心理健康業務之規劃管理與推廣。 2.協助心理健康業務管理、甄審、考核、訓練所屬人員。 3.整合與連結心理健康服務資源與轉介及參與網絡聯繫會議。 4.執行臨時交辦事項及調派任務。 5.工作時間:日班自8 時至17 時時(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夜間、假日出勤) 6.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7.核薪方式:月薪(依照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核定,月薪52,752元(薪點376)起。) 8.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 |
資格條件 | 1.學歷要求:碩士、大學 2.科系要求:詳如僱用條件 3.駕照要求:機車或汽車 4.工作經歷: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社會工作、護理或職能治療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護理師或職能治療師證書,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 3 年以上。 (2).上開系所學士以上學歷,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 5 年以上。 (3).語文能力要求: 台語(普通)、英語(普通) (4).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
聯絡方式 | 1.應徵方式: 一律書面報名,於114年1月17日前(郵戳為憑)寄送「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心理健康科蔡小姐(#102)收」,並於信封外註明「應徵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中心督導」。 2.應備資料:報名時請檢送下列資料(請以 A4紙張影印,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履歷表含個人自傳【須條列說明工作經驗(含服務單位、到職起訖年月、目前在職情形)並說明對業務規劃、如何精進或期許等內容】。 (2).國民身分證影本(須正反面影印)。 (3).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4).各類師級人員應檢附證照證明文件(與應徵職務相關)。 (5).汽機車駕照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 (6).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工作經驗計算至113年12月31日止(需由服務機關開立之工作證明,工作內容須敘明,請勿提供勞保投保薪資明細)。 3.甄選方式: (1).書面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辦理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請務必留下正確聯絡方式。 (2).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身分者投遞,如經評估得以勝任職務,將優先錄取具身心障礙身分者。 (3).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於本局網站。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或5個月內離職,得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4).若書面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刑責者,應試者自行負責。 4.其他注意事項: (1).本公告內容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本局得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2).聯絡方式:承辦人—蔡小姐(04)25155148分機102。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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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3 ~ 114/01/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聘用人員(中心督導)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1.襄理社區心衛中心分區心理健康業務之規劃管理與推廣。 2.協助心理健康業務管理、甄審、考核、訓練所屬人員。 3.整合與連結心理健康服務資源與轉介及參與網絡聯繫會議。 4.執行臨時交辦事項及調派任務。 5.工作時間:日班自8 時至17 時時(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夜間、假日出勤) 6.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7.核薪方式:月薪(依照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核定,月薪52,752元(薪點376)起。) 8.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
資格條件
1.學歷要求:碩士、大學 2.科系要求:詳如僱用條件 3.駕照要求:機車或汽車 4.工作經歷: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社會工作、護理或職能治療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護理師或職能治療師證書,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 3 年以上。 (2).上開系所學士以上學歷,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 5 年以上。 (3).語文能力要求: 台語(普通)、英語(普通) (4).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聯絡方式
1.應徵方式: 一律書面報名,於114年1月17日前(郵戳為憑)寄送「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心理健康科蔡小姐(#102)收」,並於信封外註明「應徵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中心督導」。 2.應備資料:報名時請檢送下列資料(請以 A4紙張影印,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履歷表含個人自傳【須條列說明工作經驗(含服務單位、到職起訖年月、目前在職情形)並說明對業務規劃、如何精進或期許等內容】。 (2).國民身分證影本(須正反面影印)。 (3).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4).各類師級人員應檢附證照證明文件(與應徵職務相關)。 (5).汽機車駕照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 (6).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工作經驗計算至113年12月31日止(需由服務機關開立之工作證明,工作內容須敘明,請勿提供勞保投保薪資明細)。 3.甄選方式: (1).書面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辦理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請務必留下正確聯絡方式。 (2).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身分者投遞,如經評估得以勝任職務,將優先錄取具身心障礙身分者。 (3).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於本局網站。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或5個月內離職,得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4).若書面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刑責者,應試者自行負責。 4.其他注意事項: (1).本公告內容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本局得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2).聯絡方式:承辦人—蔡小姐(04)25155148分機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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