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暫僱人員

公告日 114/01/14
刊登起迄日 114/01/14 ~ 114/01/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職稱 暫僱人員
職系
職等 暫僱5等(280薪點)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220037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湳仔溝抽水站內)
工作內容 一、景觀相關業務之採購及履約管理。 二、查看相關業務群組訊息及回報。 三、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學歷部分(符合1項即可):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可採以下方式報名: 1.線上報名投件: 使用事求人線上職缺應徵者,不須檢附(上傳)照片,如已上傳照片者,請勾選履歷”不要附照片”再應徵,並請於系統內上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證書及證明文件。 2.紙本報名者: 請檢附附下列資料,並於114年1月21日前「送達(或寄達)」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人事室應先生收,機關地址:22052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另請於信封上書寫「應徵巡管隊5等暫僱人員」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 (1)甄選報名表(應含學歷、經歷、專長及自傳等並親自簽名)。 (2)相關學歷畢業證書、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請以A4格式雙面列印,並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初審合格者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之比例擇優通知面試。 1.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本項甄選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經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3.本次徵才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以遞補本項職缺或職務相當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 三、備註: 1.僱用期限: 自通知報到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次年度續約與否依年終考核結果辦理。 2.依「暫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80點薪點支付,月支報酬為新臺幣37,800元。 3.錄取者應於接獲通知後10日內完成報到(可立即上班者尤佳)。 4.聯絡電話:(02)89699596分機151應先生;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300巡防管理隊鄭隊長。 5.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故本處新進人員報到時,皆應檢附規定期限內之體格檢查報告。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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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4 ~ 114/01/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職稱

暫僱人員

職系

職等

暫僱5等(280薪點)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景觀相關業務之採購及履約管理。 二、查看相關業務群組訊息及回報。 三、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學歷部分(符合1項即可):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可採以下方式報名: 1.線上報名投件: 使用事求人線上職缺應徵者,不須檢附(上傳)照片,如已上傳照片者,請勾選履歷”不要附照片”再應徵,並請於系統內上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證書及證明文件。 2.紙本報名者: 請檢附附下列資料,並於114年1月21日前「送達(或寄達)」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人事室應先生收,機關地址:22052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另請於信封上書寫「應徵巡管隊5等暫僱人員」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 (1)甄選報名表(應含學歷、經歷、專長及自傳等並親自簽名)。 (2)相關學歷畢業證書、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請以A4格式雙面列印,並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初審合格者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之比例擇優通知面試。 1.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本項甄選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經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3.本次徵才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以遞補本項職缺或職務相當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 三、備註: 1.僱用期限: 自通知報到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次年度續約與否依年終考核結果辦理。 2.依「暫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80點薪點支付,月支報酬為新臺幣37,800元。 3.錄取者應於接獲通知後10日內完成報到(可立即上班者尤佳)。 4.聯絡電話:(02)89699596分機151應先生;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300巡防管理隊鄭隊長。 5.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故本處新進人員報到時,皆應檢附規定期限內之體格檢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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