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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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14 ~ 114/01/2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 |
工作內容 | 一、法制、國賠、因公涉訟業務40%。 二、陳情、申訴、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之處理30%。 三、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教師產業工會業務及教育審議委員會(每年2次)20%。 四、性別主流化業務及兩公約人權教育5%。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5%。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法律系畢業 |
聯絡方式 | 1.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工作經驗佐證及其他佐證文件於114年1月20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職務代理人(A020080)」。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 本職缺如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留用或救助。 4.僱用期間:實際離職日期為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 5.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6.本職缺係約僱五等職務代理人,月薪37,800元(含自提勞健保)。 7.聯絡電話:03-3322101#7573人事室彭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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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4 ~ 114/0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法制、國賠、因公涉訟業務40%。 二、陳情、申訴、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之處理30%。 三、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教師產業工會業務及教育審議委員會(每年2次)20%。 四、性別主流化業務及兩公約人權教育5%。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5%。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法律系畢業
聯絡方式
1.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工作經驗佐證及其他佐證文件於114年1月20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職務代理人(A020080)」。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 本職缺如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留用或救助。 4.僱用期間:實際離職日期為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 5.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6.本職缺係約僱五等職務代理人,月薪37,800元(含自提勞健保)。 7.聯絡電話:03-3322101#7573人事室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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