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技佐
公告日 | 114/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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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14 ~ 114/01/2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衛生技術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縣市 | 苗栗縣 |
工作地點 |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21鄰光華路373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食品稽查、抽驗及管理等業務。 (二)辦理食品衛生分級管理評核及管理事項。 (三)辦理違規食品標示及廣告查處。 (四)辦理食品業者三級品管及追溯追蹤管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大學以上學歷,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三) 未有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但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之規定情形者不在此限。 |
聯絡方式 | 意者請檢具: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銓敘部相關銓敘審定函、現職派令、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公務人員迴避任用具結書(參見附件)、相關服務或離職證明等。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洽詢電話:(037)558065賴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1/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4 ~ 114/0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職稱
技佐
職系
衛生技術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食品稽查、抽驗及管理等業務。 (二)辦理食品衛生分級管理評核及管理事項。 (三)辦理違規食品標示及廣告查處。 (四)辦理食品業者三級品管及追溯追蹤管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大學以上學歷,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三) 未有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但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之規定情形者不在此限。
聯絡方式
意者請檢具: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銓敘部相關銓敘審定函、現職派令、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公務人員迴避任用具結書(參見附件)、相關服務或離職證明等。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洽詢電話:(037)558065賴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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